朱兆龙 作者文集
3月26日《北京晨报》报道,北京市有关部门向外来人员下发的“流动人员登记表”,左半部分是“基本情况”表,右半部分是“高危人员信息”表,都要逐项填写。填表人面对“绰号”、“有无违法可疑行为”、“被打击处理情况”等歧视性栏目,面对“散发小广告、兜售盗版淫秽光盘、从事封建迷信、非法行医”等定性式填空,难以接受而无从填写,非常反感却无可奈何。
这种流动人员暨高危人员登记表,内容落后于发展的现实,认识落后于亲民的政策,反映出主办部门滞后的执政理念。
表内的登记项目不周严。居住点只有“居民家中、租赁房屋、工地现场”等选项,没有买房住、长久住的项目;个人经历中有受“打击处理”的栏目,却没有受何种奖励的栏目;来京事由中有“务工、务农、保姆、投靠亲友、治病生育”等内容,却没有职员等白领岗位的选项,显然已不能适应现实。
对来京人员的看法不合实情,缺乏辩证的思维和认识。外来人员都要填写“高危人员信息”,显然将外来人员全部归入了高危人群,这种歧视性的归纳,打击面过大。北京市委负责人在两会上曾说,几十万外来人员为北京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既然有很大贡献,怎么还看成“高危”呢?其中可能有高危人员,但绝不是全部。将来京人员全部视作“高危”,乃是“疑人偷斧”,本身就是一种与以人为本理念相左的高危观念。
“高危人员”这个词,是公安部门内部的专业用语。在内部划分上将来京人员全部视为“高危”,显然是执政、执法对象基本观点上的错误。将这张歧视性的表格广为发放,明显缺乏“情为民所系”的情怀,除了会引起广泛的不满和对立,难免还会导致部分人不是破罐也破摔的逆反心理,给和谐社会的建设,硬生生地打进一些不和谐的楔子。
发放“高危人员信息”表的思维定势如此“高危”,有关部门应当深刻反思和及时改正,召回表格,并且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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