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炳水
“今年各政府部门如果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得向全体市民道歉。”前不久,深圳市政府秘书长唐杰代表市政府再次要求政府各部门落实责任、履行职责。。(3月19日《人民日报》)。
然而,深圳市这种旨在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促进工作效率的好规定,却为何引起了人们的争议?
从引起对这个规定争论的视角上看,在这场争议的过程中,有一个关键环节被很多人忽略了。那就是运用反向思维的方式去认识这个问题,如果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却依然我行我素,连起码道歉的形式都没有一个,是不是又会给人一种仗势欺人,高高在上的傲慢之感呢。要求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因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而道歉,体现了一种甘当“服务员”的理念。就是要让那些因没有履行好职责而给群众带来诸多不便的政府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一种“公仆”意识,自觉在本职岗位上当好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兵”;就是要让广大群众真正看到一种“为您服务是我的天职,因我的工作失误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的负责精神和为民的情怀。这绝不是一些人在争论中称谓的形式主义,它体现的是一种执政文明的进步,不仅而且必须大力倡导。
从引起对这项规定争论的内容上看,在这场争论的过程中,还有一个结论性的概念被简单地误读。让那些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的人道歉并不意味着这种形式就是问题处理的最终结果。这就好比,当你在街上,不小心撞到别人,如果只是轻微的碰撞,并没有造成什么人身伤害,一笑解争论有何不妥。如果真的给对方造成了伤害,单道歉显然是不够的,还必须按照伤害的程度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能还要附带民事责任。而深圳市作出的“道歉”规定,也只是对没有履行好职责的人处理的第一套程序,而非最终结果。
从引起对这项规定争论的深层次原因上看,则在于政府信用的衰减。政府信用不足造成的后果就是,即便政府的出发点是善意的,一部分市民也会产生怀疑,这就需要政府官员真正以亲民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而且体现在平时的一点一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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