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要求,如果公务员一旦出现严重的行政不作为或失职渎职问题,要以登报发表声明等形式向公众道歉(3月19日《人民日报》),与此同时,“无能公务员退出”的浪潮正席卷韩国,各地纷纷出台淘汰不合格公务员的制度,淘汰比例为百分之三(3月19日《东方今报》)。
深圳市推行的这种失职道歉制度,实际上是行政问责制度的一部分,是行政改革过程中对政府权力与责任关系的重新定位。这个制度年前就已经制定,也不乏褒扬之声。但如果工作失职了,道歉就能免除降职、警告、开除等处分,那道歉很容易会成为一种敷衍,成为一个口号,从而难以操作。
而韩国则是对不合格的公务员实行淘汰制度,甚至是百分之三的淘汰比例。韩国全罗南道罗州市某公务员称,像以前那样说是出差,然后直接就回家的“大胆”公务员已经消失。相比中国公务员失职只需“登报道歉”的惩戒,韩国则要严厉得多。当这两条新闻放到一起的时候才能体会,中国的公务员是何等“幸福”。
不管怎样,深圳“登报道歉”制度在国内开了先河,也是一种民意和民主的进步。但行政问责制度如何赋予民众以更大的政治空间,还需要不断的行政改革,平衡政府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使政府责任承担制度变得“硬性”,使不合格的公务员能像韩国那样,被淘汰出去。(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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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政府道歉制度”更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