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强 作者文集
8日,全国人大代表陈文占、罗益锋建议:北京可以适当解除禁止路边摆摊的禁令,但必须认真研究方案,要在保障市民谋生权利的同时,保持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所应有的市容市貌。(3月9日《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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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说明:上海街头的烤羊肉串摊。来源:东方网 |
继上海、重庆等地对路边摊点部分解禁之后,终于有人大代表为北京的小贩说话了。全国四大直辖市已经有两个对路边摊点解禁,这是不是意味着城市管理者开始善待小贩了?是不是意味着被称为“走鬼”的小贩可以扬眉吐气了?在笔者看来,解禁路边摊点只是一个良好的开局,城市管理者善待小贩还有一个过程。
其一,善待小贩,城市管理者思想观念要有一个转变过程。对于很多城市管理者来说,城市形象比小商小贩重要。城市的形象就是管理者的脸面,就是管理者的政绩,而小商小贩的生存则与政绩无关。在这种思想观念的指导下,有的城市管理者对小商小贩充满敌意,有的城市甚至把城管执法人员武装到了牙齿,看到小贩就撵、就砸、甚至殴打,以至于城管与小贩之间矛盾不断、冲突不休。《中国青年报》调查显示,96.5%的受访者“亲眼见到过城管部门查抄小摊小贩”。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路边摊贩违法经营,影响行人通行,就不该宽容。看来,要让城市管理接纳小贩尚且需要一个过程,更何况是善待小贩了。
其二,善待小贩,城市管理者改变管理手段也需要一个过程。一些城市的管理者没有从心理上接纳小贩,没有将小贩视为城市的一员,没有将小贩纳入常规的管理,习惯用歧视的目光看待他们。而要让城市的管理者从心理上接纳小贩,采用人性化的手段加以管理,划定地段,让小贩合法经营,应颁发执照的颁发执照,该收税的收税,达到这样的和谐也需要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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