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海口警方3月1日突袭东湖自行车黑市,5名涉嫌销售赃车的嫌疑人被抓获,30多辆赃车被收缴 汪德芬/图 来源:海南特区报 |
王
龙
如今连买辆自行车都要“实名制”了。2月28日,公安部通报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有关情况。他们将联署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自2007年3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将建立自行车购销实名制,并推行自行车编码制度。(据中新网2月28日)
长期以来,全国各地为防范自行车被盗出尽招数,其中最典型的就是20年前的钢印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但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没有遏制住自行车的丢失,以致于连保险公司都担心赔付率高而对自行车拒保。到现在我们才知道全国每年丢失400万辆自行车,才知道经济损失超过20亿元,为什么到了怨声载道的时候才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实名制”这个词汇越来越成为一些人的“粉底霜”。无论行政机关还是专家,一旦遇到什么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动辄就主张实行“实名制”,在他们的概念里,似乎任何一种财产只要明确了归属权,什么社会问题都可迎刃而解。
“自行车实名制”即使再严格,也只能解决购销渠道问题,对阻止犯罪分子作奸犯科近乎掩耳盗铃。比如2005年11月24日《内蒙古晨报》报道,包头市公安局昆区分局自行车管理所向媒体公布了侦破的盗窃自行车案的相关情况,在废品收购站,被缴获的百余辆“自行车块”让记者们大跌眼镜。如果自行车被盗案件破获率很高,就不会成为如此严重的社会问题了。
平心而论,谁不知道现在的警察越来越多?就是街头的协警都不计其数,按说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会治安应当好转,至少一些小蟊贼应该锐减,而事实恰恰相反,不但盗贼越发猖獗,连一个自行车的问题都得联同其他国家机构进行“专项行动”,这分明是对有关部门的嘲讽。
尽管公安部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有7条之多,却不是治本之策。中国是全球自行车大国,自行车是普通老百姓的基本代步工具。据估算,全国每天有4亿以上的自行车流量,试问,谁有能力去检查这些车的归属权?就算每天安排大量人力去盘查,也无非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治理一个地方的社会秩序,把民生问题解决好才是治本之道。
相关报道:
盼着把偷自行车的小贼肃清以后……
维护百姓权益,不能全靠“实名制”
小小自行车何以牵动六部委
如何让百姓不再为丢自行车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