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过后,传出来上海市即将实施《城市设摊导则》的消息,这不过是一个城市针对其具体情况提出的具体作法,在当地能不能行得通尚待实践检验,没想到各地报纸、各种网站上传出来一片叫好之声,恨不得在全国各城市都一窝蜂似的推行开来。发一发同情弱者、同情弱势群体的评论,对时评写作者是一件很时髦的事情。我也不知这些叫好的时评作者到底了不了解实际情况。依据我的经验,还是不要把上海的《城市设摊导则》想歪了,再按照自己的想法呼吁推而广之,那样是会引起混乱的!
曾经有过一段时间,大约是上世纪90年代初吧,我国是全民经商,我所在的大连市也是马路上到处摆摊。后来社会反映强烈,居民住宅前后随意摆摊,这不扰民吗?他们早晨晚上卸货,大白天讨价还价,还让不让老百姓休息了?越是交通要道,他们越愿意设摊,因为人的流量大,成交的几率就高,可这样交通堵塞得也就越厉害,行人几乎寸步难行。还有,马路设摊,产品质量谁人负责,卫生环境谁人负责?卖了海鲜之后,那些海水就地泼倒,树木被折磨死了,找谁去赔偿?我在大连市的一家报社工作,每天都能收到市民对此的反映,报纸上也发了不少这方面的稿子。后来是根据各方面的利益平衡一下,既要市容,也要繁荣,决定实行“退路进厅”,就是建起了好多宽宽畅畅的农贸市场,由工商局管理,市场向外出租摊位,把马路上的经营者引到大厅这里来卖货。市场里有卫生管理,有上下水道,有厕所,有公平秤,凡是卖假货的要受到惩罚,并且评选先进,凡是信得过的要授予荣誉并挂匾。这样一来,马路上也清静了,消费者也放心了,而在农贸市场里设摊位的也得到了合理的收入,解决了吃饭和发展的问题。
在农贸市场大厅里卖货的人最怕什么?他们最怕的就是马路市场的复原!因为马路市场是他们一个可怕的竞争者,一个低成本、低价格的竞争者。如果一个农贸市场的门口马路上,由于缺乏严格管理,围上来一帮就地摆摊的,甚至把门口都堵上了,谁还越过“人墙”,往农贸市场里面走哇,这不就把顾客抢走了吗?这样的事在大连市也发生过,于是就有经营者投诉,我们缴了税、缴了费,政府就应该严格保护我们,不能让人扰乱我们的经营。如果让他们站马路什么钱也不交,干脆我们也撤出大厅,也站到马路上去得了。现在如果真的依了那些叫好者的话(他们把上海市的作法片面理解为是对马路市场的开禁),一个个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农贸市场就可能毁掉,一个个依法在市场里经营的小商小贩就有可能受损失。而那些来无影、去无踪的马路摆摊者,不但扰乱了城市的交通秩序、卫生秩序,也把城市的商业秩序扰乱了!
有人说,马路市场上摆摊的都是弱势群体,一个小摊关系到他们全家的吃饭问题。我倒是想说,一个人、一个家庭,是否可以为了自己的吃饭问题,就不管别人的吃饭问题,不管社会的良好秩序了?解决了你们的吃饭问题,那么,在农贸市场里老老实实交费摆摊的人怎么办?当初他们是听了政府再三动员,才拿出自己好不容易筹集的小小本钱,开始从事小本经营的,从目前来看,还未必形成大富大贵。如果由于马路市场的低价恶劣竞争,使他们无法谋生,莫非当初听话听错了?如果朝令夕改,法规出现随意性,政府的威信和权威由此下降,那是相当可怕的!
一个水桶的盛水量,取决于水桶最低处的那个眼。一旦某个城市允许马路设摊了,尽管其规定中有很多细节,但由于信息传播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失真的误传,各地的人都会蜂拥而至。就如同深圳市传说救助站春节发红包一样,本来没有这回事,可是误传流传开来之后,不知多少人就涌进了救助站!我们也可以想象,一旦传出来某地允许马路上自由摆摊,好吧,现在交通发达,不知会有多少人涌进这座城市。但是,一个城市的政府是由当地选民选出来的,只对当地人民负责,市长凭什么要用一个城市之力,去解决其他地区的就业谋生问题?当地人民能答应吗?
马路就是马路,市场就是市场,我已经亲眼看到了马路转为市场、又与市场分离而回归马路的过程,这其中有城市管理者正面反面的经验教训。如果放弃了这些经验教训,重新把马路变为市场,我敢断言,会是一场很大的混乱,最后还得顺从民意改回去。所以我说,还是不要着急为马路摆摊叫好吧。 (冯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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