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 新 作者文集
一名考生即使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取得了高分,却在招生单位的复试
中成绩不合要求,也将不予录取。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处处长张凤日前透露,复试中要考查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和责任感、心理健康状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被列在了第一位。(《北京娱乐信报》2月5日)
高校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而不是惟分数是取,将考生的思想品德摆在第一位,初衷无疑值得肯定。但问题在于,综合素质也好,思想品德也罢,都没有一个明确可判的硬性标准。换言之,高校很难通过复试中的几句问答,准确考察出考生的综合素质到底有多高,思想道德品质到底好不好。所以,考生的思想品德便只能作为研究生录取的一项“软标准”,一项参考依据,而不宜将其作为一项“硬标准”,更不宜作为“第一标准”而实施一票否决。
问题更在于,如果将思想品德这项“软标准”提升为“硬标准”乃至“第一标准”,那么就可能导致一些研招单位、一些负责录取的人,凭主观意志、凭个人好恶来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进行评判,滥用思想品德标准而随意生杀予夺,侵犯考生的正当权益。招考人员想录取谁、不想录取谁,都可以将“思想品德”作为一条万金油式的理由。其可能的后果是,思想品德这项“硬标准”成了一些人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工具,进而变成危及研究生招录公正性的一个巨大隐患。
目前,对于研究生复试的监督还很不完善,准确地说,尚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措施来保证复试的公正性。以往,研究生复试基本上以分数论英雄,考分较高的考生只要没有大的过错就能被录取。“以分数论英雄”固然不完美,但它其实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对研招单位起到了监督作用,保证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透明与公平。而将思想品德作为“第一标准”、研究生录取不再“以分数论英雄”之后,谁来监督高校对于考生的道德评判权,谁来保证一些人不会利用思想道德标准徇私舞弊,便成了一个大问题。在这个大问题没有解决好之前,贸然将考生的思想品德作为“第一标准”,必将引发一系列后遗症,这种招生改革之所失,将远大于其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将考生的思想品德作为招录的“第一标准”,还意味着那些在复试中落榜的考生,有可能要背负“思想品德不合要求”的恶名,这对于落榜考生无疑是一种心理打击和人格侮辱,这种做法本身就不够道德。少拿一个人的思想品德说事儿,不要轻易对一个人进行道德审判并妄下结论,这是在一个开放多元的社会里我们应当谨记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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