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军
设立投诉电话,本来是为了开门纳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便及时纠正、改进工作与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一种有效途径。可如果投诉电话号码出了问题,那“开门纳谏”和“社会监督”的功能就无从谈起了。
2月4日,深圳罗湖汽车站,前来检查春运工作的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拨了一通该站贴出来的春运投诉电话,但接电话者竟然称自己是一位个体户,并不是运输管理部门。经核查,原来投诉电话有一个号码被打印错了。
(《新快报》2007-2-6)
笔者由此联想到,社会上各行各业对外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中,不知还有多少被印错而无人问津、无人知晓?又有多少投诉举报电话因号码错误或无人接听而使老百姓投诉举报无门,无法进行正常的反馈?更有多少单位、部门因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有误而“神不知鬼不觉”地陷入“欺上瞒下”的不义境地,却意外地捞到一些本不该得到的荣誉嘉奖和先进称号……
对外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有误的现象,反映的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心的缺失,工作作风的飘浮,管理措施的不到位,自我监督的松懈,影响的是政府的形象、行业的形象、单位和部门的形象,损害的是国家的利益、行业的利益和公众的利益。
为了有效预防和杜绝类似春运投诉电话流于形式的现象发生,并控制和减少因此而引发的社会不良连锁反应和影响,笔者提议,不妨对社会上各种投诉举报电话来一次全面“打假”,真正让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监督功能,进一步全面提升各行各业的服务水平,提高公众的社会和谐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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