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颜 作者文集
去年底,粮油涨价带动多种生活用品价格普遍上涨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退,新年伊始,百姓就又感觉到沉重的涨价脚步声正在逼近。日前,《关于深化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意见》获得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原则通过,方案把环境治理成本和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计入石油、天然气、水、电、煤炭和土地等产品的定价中。
常言道,物以稀为贵。贵了自然就会珍惜,就会省着用。通过深化价格改革特别是用提高价格这个杠杆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思路无疑是对的。问题的关键是先要把价格杠杆调节的对象找准。
中国的百姓历来有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即使如今不少人生活逐渐富裕起来,但对于油、气、水、电、煤等这些需要自己掏腰包购买的商品来说,精打细算仍然是绝大多数人的自觉选择,至少也不会刻意浪费。据专家测算,2002年,全国408个城市公共供水系统的管网漏损率平均就达21.5%,足见浪费的主角并非市民。只有涨价才能促使百姓节约使用的说法于情不符,于理不通。
而作为能源资源消费大户的企业,长期以来靠低价获得国家的能源资源进行生产,在赚取大量利润的同时,产生排放了大量
“三废”,严重污染了环境。“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对节能降耗提出约束性指标,但由于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结构中长期积累的问题难以立刻解决,2006年上半年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攀升,前三季度的形势也没有得到根本改观,节能形势依然严峻。部分企业利润归自己,污染归社会,却让广大百姓和社会为企业污染埋单,不仅显失公平,而且也不利于推动那些“耗能大户”加大技术改造和治污力度,客观上纵容了“不节能、不治污、钱照赚”的生产模式。
厘清问题的症结并不困难,困难的是政策制订者要能跳出部门利益、行业利益的制约,以超脱于利益相关方的中立姿态来评判和解决问题,做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或运动员的“亲属”。
开采生产油、气、水、电、煤等能源和资源的国有垄断企业,长期处于垄断强势地位,它们往往缺乏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人力成本以及节能降耗的动力和压力。有利可图时强调市场化经营,市场情形于己不利时又强调国有属性,依靠国家政策和财政扶持。它们“利润归自己,亏损算国家,污染给社会”的做法,不仅推卸了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而且损害了国家长远利益和百姓利益。国家政策制订部门一定要谨防被拖入垄断方的“规制俘虏”,不能自觉不自觉地成为他们的利益代言人,而应明确自身定位,从市场经济管理者的角度,科学合理地平衡各方的利益和责任,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竞争,确保市场环境的健康发展。
群众利益无小事。基础性能源的价格调整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政策的出台必须充分到考虑价格调整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和普通百姓的承受能力,对低收入困难群体也应有所照顾。只有找准重点,分清主次,对症下药,才能顺利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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