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刀 作者文集
日前,民进云南省委常委石世泽指出,“‘挂牌保护’原是政府的‘好心’,但现在,一些‘挂牌’企业已经将它变成了从事违法活动、赚取非法利润的‘保护伞’。”石世泽委员向政协云南省九届五次会议提交的一份提案中列举的几个案例,如甘肃徽县血铅超标事件、内蒙古赤峰蚁神酒业诈骗养殖户事件及河南新安洛新经济工业开发区违法排污事件,无一不是“挂牌保护”企业在这块“金字招牌”背后为所欲为所致。(1月26日《中国青年报》)
“挂牌保护”政策之所以在一些地方方兴未艾,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期望以此举作为“优惠措施”吸引投资。也正因如此,各地才有层出不穷的“挂牌保护”、“重点保护”企业,才有河南沁阳的投资超过5000万元,便可享受“超国民待遇”的滑稽“红头文件”。
“挂牌保护”其实就是一道政策保护壁垒,尽管那些被保护企业中的相当一部分确实因此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也为地方创造了一定的财富,但数字背后祼露的往往是政策的不公平性。试想,那些“挂牌保护”大门之外的企业又怎能不望“牌”兴叹,又怎能不忍受着更大的生产成本在市场中艰难生存?
比不平等更应引人关注和思考的是,地方政府之所以频频祭出“挂牌保护”政策,究其根本,还是缘于对被保护企业有更大的经济诉求。因为企业越是发展,对地方GDP值的贡献越大,政绩也越明显。简单点说,“挂牌保护”就是“唯GDP至上”的遗风。至于这种被放大的GDP值背后到底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弊端,则往往为人们所忽略。正是因为对被“挂牌企业”有更大的诉求,所以那些地被“挂牌保护”企业在摸透地方政府的心理后,才会仰仗地方政府的那柄“权杖”,无视有关法律法规而我行我素。
从某种意义上讲,“挂牌保护”政策越是风行之地,恰恰反衬出当地政策的普适性和公平性越差,企业发展成本越高。不排除“挂牌保护”政策确能制造一些炫目的数字,但这些数字的背后往往是高昂的社会成本和环境成本,它损害的也是一方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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