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 作者文集
“本科2万,专科起点本科4万,专科5万,中师7万。”最近,河北省平乡县出台了一份名为“关于公开招录中小学教师的实施方案”的文件。文件明确提出,被录取教师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本着自愿原则,交纳2万-7万元不等的师资培训进修费,过期未办理交费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对待。(1月26日《中国青年报》)
据有关领导解释,平乡县是省级贫困县,财政困难,县里决定本着“自愿”的原则,对这次招录的教师借款,收取师资培训进修费。但,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当下,面对当教师、“吃皇粮”的工作机会,面对“过期未办理交费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对待”的红头文件条款,哪个又敢不自愿呢?因此,有关领导关于“自愿”的辩解实在是掩耳盗铃、荒唐可笑。
自《行政许可法》颁布执行以来,行政机关收费已经有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与程序要求,收费必须有可靠的法律依据。平乡县政府出台文件向准教师强收进修费,显然缺少法律依据,是一种典型的乱收费行为。这种强行征收“自愿捐款”实质是权力摊派,是在出售政府公信力,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把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准教师们推向了无助的境地。
政府出台红头文件强制收取进修费的后果很可怕。毕业生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大学学习已经花费了父母不少血汗钱,现在又逼他们向家里伸手,政府于心何忍?在“交钱上岗”的潜规则面前,有的毕业生即使十分优秀,如果交不起几万元巨款,他们也只能遗憾地与工作机会失之交臂。这对他们岂不是一种伤害?既然有关领导强调平乡县是贫困县,财政困难,难道百姓的腰包就会很殷实?而且已经交钱上岗的教师至今还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工资,政府怎就连起码的信用都没有呢?难怪有群众举报。
据介绍,邢台市纪检委、监察局已派出调查组调查此事,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不过,查处乱收费切不可陷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重视、停止收费”这一模式。要想有效杜绝乱收费行为,就应规范地方政府的权力运作,压缩其收费权力空间,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并依法惩处乱收费相关责任人。如此,类似红头文件“卖”教师岗位的闹剧才不会再次发生,政府的公信力也才能得到较好的维护。

河北平乡公开招教师:"要当老师,先交几万元"
2006年11月6日,平乡县出台了一份名为“关于公开招录中小学教师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该文件称,这一方案主要解决本县专业教师缺员问题,并经县4套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全县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中师(含幼师)毕业生中公开招录专业教师。
根据文件精神,平乡县专门成立了教师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杨宪春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王雪栋和政府副县长王云芳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教育文化体育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办、组织部、县纪检委和县财政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县文教局。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办公室主任王雪栋兼任,副主任由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县政府等部门领导副职组成。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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