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东 作者文集
据12月6日《南方都市报》报道,除了城市快速路外,广州新区新建城市道路都将设有自行车道和人行道,两者设置在同一平面,更加方便市民出行。据介绍,广州已明确提出鼓励发展“自行车+公交车”出行模式,“自行车需要的道路也要有明细分工”。改善自行车停车条件,完善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的衔接,在城市主要商业地区和居住中心,推广实施“交通慢行区”政策,新建道路规划将自行车道和人行道结合设置。
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之后,日前,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公交优先”正在通过政策性规定得以逐步落实。“公交优先”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众化出行所需,尤其是低收入人群。这次,广州明确提出鼓励发展“自行车+公交车”出行模式,更是给大众方便出行、低成本出行提供了“通途”。
城市出行模式应遵循“穷人经济学”。城市里的富人不少,但穷人更多。城市出行模式如何兼顾所有市民的利益,不妨先站在穷人的立场来思考。温家宝总理曾说过:“我想起了诺贝尔奖获得者,一位经济学家叫舒尔茨的一句话,他说世界大多数是贫困人口,如果你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那么你就会懂得经济学当中许多重要的原理。”
如今,城市自行车一族的主要组成人员是众多的城市打工者、学生以及其他低收入人群,他们中很多是“穷人”。之所以选择自行车出行,是“出行方便与消费水平”的现实选择,他们离出门就“打的”还有很长的距离,离购买私家车也很遥远,更无指望公车私用。城市的自行车道是维护他们利益的“通道”,满足了他们兼顾出行的方便与低消费的现实需要。
城市出行模式还折射出经营城市的理念。城市的发展体现在城市功能的不断增强,尤其是公共设施的不断完善,公共资源的不断积累。城市道路建设属于公共设施与公共资源范畴。从公共资源的属性来看,一般具备供应的有限性和使用的分散性。将城市道路的有限性资源倾斜于“穷人”,就是让他们充分享受到城市道路的公益性。一旦城市道路也“嫌贫爱富”,甚至取消了自行车道,那将直接损害“穷人”的利益。
其实,“穷人的经济学”适合于更多的领域与更广的范围,只是更多的时候被决策者所忽视。当“嫌贫爱富”的潜意识在决策者思想里滋长后,不仅会损害穷人的利益,而且会对和谐社会的建设产生致命的伤害,这是我们需要高度警惕和努力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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