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玉红
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原局长马胜,因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徇私枉法和诈骗犯罪5项罪名被判有期徒刑20年。但很难想象,这个公然利用职权索贿、讹诈欺骗、中饱私囊的腐败分子,竟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一等功,并曾获“全国特级优秀警察”、“全国打击走私先进个人”,而且还曾以“铁腕”保护云南的生物多样性而闻名于森林公安系统。(10月31日《中国青年报》)
据报道,深谙官道的马胜,早在1996年就曾因被检举而接受过调查,但结果不但安然无恙,反而步步高升,究其原因,恐怕与其头顶上那一顶顶荣誉称号不无关系。
当前,由于这些荣誉称号没有一定的“有效期”,也没有类似定期“体检”这样的检验程序,因此,许多荣誉称号都成了一种“终身制”,“一朝获英名、至死享殊荣”;而这种“终身制”的弊端又是显而易见的。一些英模人物,一旦戴上这些闪耀的荣誉光环,便如同拥有了监督豁免权。不仅周围的人不再轻易对他们说个“不”字,甚至就是舆论对他们也是只“添彩”而不随意“抹黑”。久而久之,他们便自觉不自觉产生一种唯我独尊、谁奈我何的“英雄气概”,哪怕是面对党纪国法,也变得大胆妄为起来。大凡进入此种境界的人,发生“质变”的可能性恐怕就在所难免了。
其实,英模人物是人不是神,他也是血肉之躯,而非刀枪不入之身。在物质膨胀的环境里,他照样难以逃脱诸多利益的诱惑或者是邪恶势力的胁迫。假若这种英模命名及运行机制对他们过于放任和迁就,就很容易导致他们滋生一些不思进取或依“名”卖“名”的毛病。最终,他们身上的先进性不但不复存在,而且还会对社会产生危害,马胜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
对于这起英模悲剧,我们应引起反思并改进当下的荣誉命名机制。我们要为英模人物的荣誉称号界定一个“保质期”,并对其定期进行“体检”,合格留任,不合格便废除。从而强化对英模或先进人物的监督和制约,彻底打破英模等荣誉称号的“终身制”。这样,一方面是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另一方面也是对英模人物自身的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