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华 作者文集
商场、餐饮店、特许经营店里摆放的“领导人题词、照片”如果用作广告宣传,将受重点监管。6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其网站上发布此消息,而一份《关于对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已下发全国。(9月7日《新京报》)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长沙广厦新村小区旁的大饭锅饭店竟然以油画《开国大典》做宣传,画中加上了一句广告语“同志们大饭锅成立了”。 不难看出,工商总局下发这个通知背后的用意。在广告中用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照片,甚至恶搞,这是对领导人的不尊重,也是对国家和历史的不尊重。
但是我们看到,一些商场、餐饮店、特许经营店里摆放的“领导人题词、照片,不主要是为了广告宣传。北京全聚德王府井店大厅,就能看到国家领导人在店内就餐的两张照片。据店内保卫部经理刘先生介绍,悬挂领导人的照片可以供到店内就餐的顾客瞻仰,也是他们对那段历史的怀念。相信许多人在商场、餐饮店、特许经营店里摆放的“领导人题词、照片,都怀着这样的目的。工商总局应该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在通知中加上了“在广告中”。
这是否就意味着,不是广告就可以摆放的“领导人题词、照片”吗?事实上,在商场、餐饮店、特许经营店里摆放的“领导人题词、照片”,是很难确定是不是广告宣传。就拿北京全聚德王府井店大厅国家领导人在店内就餐的两张照片来说,可能在不同的人眼里有不同的标准,有人会说他是宣传广告,也有人会不承认。
到目前为止,工商局自己在这方面也没有一定的标准。《关于对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已经下发了,但是北京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摆放“领导人题词、照片”究竟是一种广告行为,抑或只是一种历史介绍,还需要进一步界定。连执法者自己都不清楚是广告行为还是历史介绍,又怎么能让其他人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下发的通知起到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认为,商场、餐饮店、特许经营店里摆放的“领导人题词、照片,如果不存在着对领导人、国家和历史的不尊重,就没有必要禁止;相反的,如果存在着,那就不允许。这两者之间不一定非得用行政手段来解决,运用行业规范、道德谴责其实就可以起到作用。只有当行业规范、道德谴责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行政资源才应该介入。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如果越俎代庖,不仅往往难以起到效果,而且还不利于培养公民的自律责任意识。
前不久香港艺人钟欣桐在马来西亚被《壹本便利》偷拍更衣照的事件可能会带给我们一些启发。连日来,香港多个民间组织、妇女团体、政党及Twins歌影迷等,前往香港特区政府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及《壹本便利》周刊总部,严正抗议该杂志的恶行,呼吁公众罢买该杂志。行政这时候只是裁判,裁定此周刊为“不雅”物品。
可是很多时候,我们行政部门却不是这样,而是代替行业规范、道德谴责做不属于自己的事情。当需要行政裁判的时候,却难以界定。这样混淆执法边界的做法,视行政、法律手段为万能管理工具的理念,是不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的。
延伸阅读:所有领导的题词都不宜“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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