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资本大鳄、科龙电器原董事长顾雏军近日被证监会给予警告、30万元罚款,并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这是继顾获刑后,国家有关部门对其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施以的又一重大惩罚,它彻底阻断了顾重返证券市场的可能。
证监会的市场禁入决定依据的虽然是原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但却与新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精神是一脉相传的。后者规定,对于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以及证券服务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存在的违规行为,证监会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包括暂时或永久性的市场禁入。
中国证券市场是一个问题和腐败丛生的市场。但在新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出台之前,十几年间总共只有27人被实施了市场禁入,包括13人被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4人被实施10年市场禁入期,6人被实施5年市场禁入期,4人被实施3年市场禁入期。与不法之徒获得的巨大收益相比,被处罚的人如此之少,这无疑在客观上鼓励甚至纵容他们去犯罪。
对证券市场而言,公平的规则是基础,有效的执法是保障。对于那些违反规则、不守信义、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之人,依法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再入场,是保障市场能够正常运转的基本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旧的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还是新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其目的都是要建立一个证券市场的清污排污和过滤筛检机制,将那些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员坚决从证券市场中清除出去,使那些怀揣善良梦想而来的人,都能拥有一个实现其梦想的公平机会。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做到严格执法?假如还像过去一样,以为违法活动即使被抓,也无非是罚些款、交些钱就可了事,那么,市场就会把规则当儿戏,明知法律规定严格禁止挪用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依然我行我素;明知占用上市公司资产将损害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仍乐此不疲,想尽种种办法和手段,把上市公司作为自己的“吸钱机器”和“摇钱树”予以掏空。有法不遵守比无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更坏。如果在加大罚款以及判刑之余,导入证券市场禁入制度,并使之逐步完善,那么,证券违法违规人员一旦被采取禁入措施,不论是三至五年、五至十年,还是永久终身,他们都将在丧失资格的同时,成为过街老鼠,难以在证券市场立足,甚至身败名裂。这才是那些违法者或意图违法者所最在意、最畏惧的事情。
据悉,顾雏军是新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实施后第一个被施以永久性市场禁入处罚的人。以顾雏军掌控的科龙电器弄虚作假之严重,其被证监会施以这样的处罚可谓罪有应得。以顾雏军在业界的影响力而被永久性市场禁入,这也反映出管理层着力推进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建设的决心,对那些市场违法者或意图违法者,当是一个警示。
当然,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禁入制度的作用,还需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和法规。现在《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仍有不足之处。比如,在规定应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违规行为时,不少采用了“情节严重”“严重违反”等字眼,弹性较强,绝大多数情形要证监会在查处具体违法违规行为时酌情把握,而这要求证监会执法人员精准、秉公执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禁入规定》在向失信者宣战的同时,也将对监管层的监管力度形成了挑战。(邓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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