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江涛 作者文集
7月7日1时30分左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黑朱庄,一栋由业主擅自从2层加盖至7层的民房发生坍塌,造成4死3伤。这栋楼房建于两栋楼房之间,几乎全部被毁。目前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7月13日焦点访谈)
据报道介绍,黑朱庄地处城乡结合部,很多业主都私自把楼房加高。主要原因是:第一、加盖房子可以出租给外来打工者,以增加收入,这已经成为本地一些居民的主要收入之一。第二、增加住房面积,可以多领拆迁补偿费。据一些业主说,当地加盖的楼房大多是在没有经过安全测试、没有设计规划的情况下由非正规的施工队建成的。虽然当地政府也曾出台文件禁止这种私搭乱建的行为,但是显然这个文件在这里成了一纸空文。这种情况不仅在黑朱庄存在,在临近地区也同样存在。
其实,即便当地政府没有专门发文件,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也难脱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16周年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也已颁布实施8周年。无论从城市规划管理角度,还是从规范建筑施工角度,郑州市的相关职能部门都应该依法履行职责,严格监管,强化责任,将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的违法行为查处纠正在萌芽之中,而不应像现在这样,在城乡结合部,留下一个违章建筑随处可见的“监管盲区”。就在刚刚发生了房屋坍塌,造成4死3伤,记者进村采访之时,仍然有不少村民还在若无其事的加楼层,吊材料,一个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难道真是不受管束的“天高皇帝远”吗?
近年来,工程质量和安全形势一直很严峻,各级党和政府从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从查处“黑白合同”入手规范和监督建筑行为,特别是对城市中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但是,仍有个别地方的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管理混乱,对违章建筑视而不见,监管懈怠。像郑州市金水区黑朱庄这起恶性事故就是监管缺失遗留下来的隐患,终于酿成人员伤亡的惨剧。笔者注意到记者只采访到一位村干部,他显得一脸无奈。是的,我们非常理解他的处境。城市规划部门过问过吗?土地管理部门过问过吗?城市建设监察部门到现场来过吗?如果说这些有法定职责的执法部门面对“遍地开花”的私搭乱建都“监管空置”,那么,一个没有执法权的村民组织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
党中央要求各级政府科学、民主和依法执政,当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在某些地方成为一纸空文,当一边死了人,一边还在“大干快上”违章建筑,当人民群众的生命受到威胁,生活不能安定之时,执法部门到底在做什么?郑州的这起事故,让人感到忧虑,到底还有多少地方视法律为儿戏,文件为废纸,我行我素,堆砌危险?由此可见,整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顽症,已成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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