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为员工胡新宇和广州海珠区女工甘红英“过劳死”事件和工人最低工资不达标的信息,使工会的“不作为”再次在媒体曝光。“绝大多数的加班都没有经过工会的同意”(据2006年06月19日《中国经济周刊》),“最低工资无一省达标,工会为何沉默无言”(2006年05月09日《中华工商时报》)。这两则被舆论视为对工会在工人被侵权时“失语”的报道,大体上反映了中国工会的尴尬处境。
工会是工人的代言人,捍卫企业职工的权益不受侵犯是它的天职。而面对工人的权益一再受到侵害时,我们的工会在国人面前却总是无奈“失语”!为何“失语”?是因为它在企业主和资方面前挺不直腰板,目前许多工会充满了“官本位”气息,工会负责干部的产生实际上主要还是“任命制”、“委派制”或“授意制”,在许多私营企业,工会主席甚至就是老板的亲戚或亲信。这就决定了工会在劳动关系中,难以真正向会员负责,而只能向上级或老板负责。
说工会“失语”,其实也不尽然,据“2005年中国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蓝皮书”披露:2005年度全国基层以上工会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9486个、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3.1万个,分别受理案件3.5万件和19.3万件,调解成功4.2万件、5.1万件。数据显示中国工会确为工人维权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由于“官本位”制度性硬伤,在诸多危及工人重大切身利益的典型事件中,工会的“维权”总是软弱无能的,工会的“声音”总是微弱无力的。最近,珠三角一家知名企业进行改制,因对工人与干部的遣散费级差过大的方案不满,部分工人有节制地在厂区内小规模游行表达诉求。但在随后举行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工人的重大诉求居然被漠视、无法列入大会的议程。何故?原来会议除了公司的三套班子坐阵,绝大多数由领导选取的工会委员及代表都是公司的“精英”和“骨干”,在这些代表身上,体现的当然是“官本位”的意志,而不可能是工人的诉求。这一事例的典型意义在于:它凸显了当前中国工会难于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事实和现状。
在计划经济时代,工人作为至高无上的“领导阶级”,在国有经济中享受着较高的待遇和福利,工会的作用主要是帮助企业搞好生产并负责工人的福利和教育。但在市场经济时代,在“GDP”至上、“效率至上”、“资本至上”、“招商政绩至上”的极端氛围中,工会不是被资方控制,就是从属于经营者的“经营效益目标”。工人的权益被漠视了,工人的地位被边缘化了,“神圣劳工”在“招商引资”的浪潮中莫名其妙地沦为“资本”获取“剩余价值”的工具,成了无话语权的新一代“弱劳工”。据统计,改革开放近三十年,工人工资大体只占企业成本的4%左右(欧美国家是50%以上),许多工人长期超时工作又缺乏基本的劳动保障,对劳工的剥夺和侵害似乎已经天经地义。这种违背社会发展潮流的价值取向严重削弱了国家主人翁的幸福感,恶化了社会主义所追求的体现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中国”面临严峻的挑战。
面对新的挑战,一方面,政府要正视弱势工人权益被侵害的严峻现实,及时为工会代表工人表达和追求自身权益的途径作出制度性安排,例如:将基层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责纳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垂直管理,将工会工作人员的部分薪金改在企业提取的工会经费中列支,等等。如此,工会才能摆脱“官本位”的束缚,为工人维权才能有一个合理合法的宽松环境,昔日的“花瓶工会
”才能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工会——自信、自强、自立的劳动者自己的组织。另一方面,政府更要正视当前的工会理论严重背离、滞后于经济发展的极不正常现状,旗帜鲜明地倡导和推进工会理论的重构和创新。目前的教科书所涉及的工会理论,不但无法让广大工人明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如何进行有理有据又合法的维权博弈,甚至连工会本身也要为自身的定位感到困惑!如《工会法》有关工会代表工人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谈判的规定,由于主流舆论引导的缺位而难于成为工人可以掌握的武器,虽已立法十多年却形同虚设。今天,我们的学者和经济学家在质疑企业的违法、工会的无能、一些地方政府助纣为虐的时候,应当认真反思主导我们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以当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去检验、修正、创新我们的工会理论,为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公正、客观、科学的工会工作指引。
而作为工人利益的代言人,工会必须转变观念、摆脱“官本位”的影响和束缚,真正将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神圣天职,而这已经为《劳动法》和《工会法》所规定,也是历史赋予工会的正确选择。例如对工人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的监督和参与、对企业加班审批程序的监督、对工人劳保福利权益的争取和维护、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和对事故调查的介入、对劳资纠纷的及时协调等。特别是针对企业侵犯职工权益事件,工会要勇于挺身而出代表职工进行抗争,从根本上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作职工群众的坚强靠山。
工人运动的历史告诉我们:工会的作用无以替代,工会的正当维权不但是工人阶级壮大的保证,也是社会走向民主、公平、正义、和谐的保证。(梁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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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现在的工会大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方面,面对大量企业不建工会的做法,上级工会组织往往无能为力;另一方面,即使建工会的单位,工会大多处于老板的从属地位,工会主席多由企业领导兼任,“花瓶工会”的作用,常常是帮老板鼓动职工加班加点,缺乏主动为工人维权的意识,更谈不上与职工一道和老板谈判,并与黑心老板抗争。这大概就是经济学家张五常说“中国没有工会”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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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