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第二大食品公司卡夫食品有限公司近日发表声明,从2007年起将不在中国销售含转基因成分的产品。今年3月,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对卡夫公司提出批评,指责其奉行双重市场标准,在欧洲市场不使用转基因原料,而在中国市场大量销售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这种行为侵犯了中国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卡夫公司就是针对这种指责发表上述声明的。(12月20日《中国青年报》)
虽然对于转基因食品的认识人们尚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毫无疑问,卡夫公司在欧洲市场和中国市场奉行了不同的质量标准。卡夫公司对于中国消费者权益的漠视和不尊重施显而易见的。但是令人奇怪的是,让卡夫公司并发表停止销售声明的既不是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更不是我国某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中国消费者自身权益的保护尚需要国际环保组织的“越俎代庖”,这实在是件让人郁闷的事情。
虽然我国的质量检测体系尚不完善,但相信检测出卡夫公司含转基因成分的产品不成什么问题。但为何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在卡夫公司产品品质问题上一直保持沉默?甚至在国际环保组织对卡夫公司提出批评、卡夫公司决定停止销售相关产品近10个月之后依然毫无作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消费者往往存在着较强的利益博弈,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是无力与企业相抗衡的,这就需要市场秩序的维护者、调节者——政府来平衡。如果政府保持沉默,消费者权益被侵害往往难以避免。
卡夫公司辩解说自己在中国生产和销售的所有产品,均符合中国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法规,并没有违法。这样的理由我们似乎听到不止一次,无论是三菱汽车一波三折的召回上、东芝笔记本和肯德基苏丹红事件中,外资企业总是振振有词,把自身责任推卸到我国落后的相关法规条例上。不可否认,外资企业的这一托辞往往可以让我们哑口无言。前不久披露的饮用水标准20年不变让国人哗然,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亟待推进,我们希望外资企业这样的能够越来越少。
食品安全和卫生条例的滞后让外资企业钻了空子,但除此之外,或者说我们更应该反思的是对外资企业的不良态度。鉴于外资对我国经济的拉动,不少地方各级政府对引进外资几乎到了狂热的地步,为了引进外资,无论是在土地审批、用工制度还是税收优惠上打开方便之门,对环境破坏和工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等代价往往视而不见。不知不觉间,外资俨然具有了某种特权和优越感,对中国工人权益的侵害以及对中国消费者权益的蔑视也就成了“自然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对于外资的过度重视和仰视,恰恰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不断受到外资企业侵害的根源。如此根源不除,中国消费者低人一等的现状就很难改变。
(刘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