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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使与魔鬼只差一步 |  |  | | www.XINHUANET.com 2005年11月27日 00:00:00 来源:新华网 |
网友:本友
湖南祁东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贩卖人口案,27名涉案者绝大多数是该省各地的部分社会福利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这些婴儿,大多是社会福利院从人贩子那里以800元至1200元每人的价格买进,然后则向一些外地福利院及个人以8000元至30000元每人的价格“转售”,从中赚取巨额利润。而这样的“生意”已经做了好几年。((11月24日《新京报》)
福利院从事的是社会公益事业,是“天使”;人贩子做的是罪恶的勾当,是恶魔。无论如何,人们都难以把二者相联。湖南部分福利院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倒卖婴儿的罪恶行径,让人们看到,天使与魔鬼竟然如此亲近。在笔者看来,天使与魔鬼之间只有一步之遥,而横亘在期间的就是制度。好制度能使魔鬼欲作恶而不能,变为天使;坏制度让天使欲从善而不得,变为恶魔。
福利院的行为有违职业道德,有悖人伦常情,但为什么要倒卖婴儿,为什么能倒卖婴儿?人性与道德方面的缺失,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关键在于制度的缺失。多家福利院多年参与多起婴儿买卖,主管部门真的“浑然不知”吗?我看未必。今年初,同样是湖南,就发生了福利院把婴儿以5000元价格“卖”给“爱心妈妈”的事件,当时民政部门就以“国家没有禁止收费”为由拒不接受社会爱心妈妈的申诉,而把这种收费当成了一种惯例,福利院也把这种收费当成弥补财政投入不足的重要来源。我国现行有关收养的法律和法规没有对“赞助费”等做具体规定,无疑是一种制度漏洞。既然可以向收养人强收“赞助费”,那么,离倒卖婴儿也就不远了。况且,在许多人眼中,二者仿佛没啥区别。
慈善事业必须有阳光普照,这是一个真理。而在我国,像福利院一样的慈善事业,大多是政府授权,政府垄断,暗箱操作,仿佛一个独立于社会的孤岛,人们不清楚里面发生了什么。我国《收养法》规定,福利院是弃婴弃儿惟一的合法监护人和送养人。国家赋予了福利院一定权力,却没有监管同步,民政部门、妇联、共青团等多头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也让福利机构管理上更为混乱,这些地方便成了监控的“真空地带”。而国家赋予的”唯一权力“,让福利院在人贩子市场上更有地位,更容易把婴儿卖个“好价”。阳光进不来,细菌就要泛滥,福利院成了“贩卖儿童中转站”也就不奇怪了。
天使与魔鬼只有一步之遥。反思湖南福利院“贩婴丑剧”,我们要做的不仅是谴责,更不是发出人性不古的哀怨,不是指望“道德运动”改造,而是寄望于制度层面的点滴进步和坚持积累,让魔鬼不敢干坏事,让天使成不了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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