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赵志疆
11月8日是第六个中国记者节,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这一天本应是中国新闻工作者感到欣慰和开心的日子,但是有两条新闻看起来格外刺眼。
其一,江西九江日报社门前,一卖菜农妇遭到城管人员殴打,右手血肉模糊。一位记者上前劝阻,同样遭到对方的群殴;闻讯赶来的多名记者也都遭到城管人员的拳打脚踢。(2005年11月9日
中国青年报)
其二,郑州中方园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发生冲突。一业主被打伤住院。当多家媒体记者闻讯赶到采访时,也遭到十几名手持木棍者的追打。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一名记者被打得血流满面。(2005年11月9日
东方今报)
城管所打之人,大多是社会上艰难求生的弱势群体;物业所打之人,则完全是他们所赖以为生的"衣食父母"。此等行径影响之恶劣足以引起社会必要的警惕--当执法者与管理者争相将暴力作为执行手段的时候,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甚至要超过职业的黑社会。
"打人是违法的",这是法制社会人人都无法逾越的一条"高压线",但是那些打人城管和打人物业显然没有对此心存敬畏。城管野蛮执法的事例屡屡见诸报端,除去少数人素质低下的原因之外,现有的管理机制以及惩戒措施也有必要做出应有的反思。当越来越多的城管倾向于用暴力来取代"管理"的时候,人们不禁要问,城管究竟由谁来管?
物业公司殴打业主,业主为什么不另请高明呢?这情理之中的选择却成为了无数业主无法承受之重。虽然物业公司越来越多,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出台任何针对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缺位"与物业公司的"越位"并存,势必要因此而引发诸多问题。不难想象,掏了钱之后连购买什么样的商品都无法做出决断的消费者,想要捍卫自己的权益谈何容易?
随着舆论监督作用的加强,人们遇到困难总是希望记者能为民鼓呼,但是在那些缺乏有效监管、态度粗暴的行凶打人者面前,记者除去一腔热血和一纸记者证外,与其他的弱势群体其实毫无分别。虽然我国一直在倡导加强新闻媒体的监督能力,不过目前却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解释。也就是说,没有明确地告诉新闻记者在监督过程中能够拥有什么样的权利。新闻记者自身的这种窘境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舆论监督的力量,也使得屡屡有人敢粗暴地上面扼住他们正义的喉咙。
一段时间以来,记者遭受人身攻击的事情时有发生,发生在记者节的这两次事件不过只是其中的一个缩影。透过这些极端的事例,如何保护记者的人身安全,以及舆论监督权和新闻采访权,有必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面对不平之事,如果新闻记者每次都可以理直气壮地站出来为民鼓呼,对于他们来说,每一天其实都不亚于是在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