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论东京审判 |  |  | | www.XINHUANET.com 2005年09月19日 08:10:49 来源:人民日报 |
|
作者:南开大学副教授 宋志勇
东京审判是战后反法西斯盟国对日本重要战争罪犯即甲级战犯进行的审判,是一场正义的审判,是一场文明对野蛮的审判。东京审判既是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对待东京审判的态度与对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性质的认识密切相关,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下面谈一下东京审判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东京审判与国际法问题
东京审判除具有重大的政治和历史意义外,还在国际法特别是在国际刑法处理战争犯罪的实践和发展上具有重大意义。它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确立了侵略罪和违反人道罪是国际法上的重大犯罪。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战犯的直接和重要的依据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依据法庭宪章,法庭对普通战争罪(也就是破坏战争法规罪)、侵略罪(即破坏和平罪)及违反人道罪行使了管辖权。
在东京审判及纽伦堡审判之前,侵略罪和违反人道罪是战争犯罪的意义虽已经为国际社会所认知,但并没有发展成为成文法。东京审判及纽伦堡审判第一次正式把这两项极大危害人类和平与生存的战争犯罪概念引入到战争犯罪审判当中,惩罚了那些发动和领导侵略战争的主要战争罪犯,维护了人类的尊严和法的精神。东京审判的否定论者都将法庭适用这两项罪行看作是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但事实并非如此。法庭判决书明确指出:“法庭宪章并非战胜国方面权力之武断行使,而是宪章颁布制订时现行国际法的表现”。尤其是1928年缔结的非战公约,庄严宣布废弃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因而,凡是从事和策划、发动战争者,“都应该被视为是从事犯罪行为”。
[1] [2] [3] [4]
|
|
|
|
·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 · |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
①
|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 ②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 ③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 ※ |
联系方式:新华网管理协调部 电话:010--63071853 |
|
|
 李云龙象土匪,《亮剑》亮出了什么?
 正方反方:书记扫街,倡导还是反对? 正方观点不能仅从卫生角度来 反方观点越俎代庖不值得喝彩 |
 特刊:九一八,我们无法忘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