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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官煤勾结,到底多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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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仅存在大量的“红顶煤商”,其实在其他许多领域都存在着官商利益均沾的“红顶商人”。大家都知道“绝对的权力带来绝对的腐败。”由于中国还没有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权力”可以很方便地通过手中握有的资源迫使无数企业“交买路钱”。 政府官员的权力本来应是来自人民(现实仍是上级任命)并为人民服务的,但由于目前人民还缺乏监督官员的手段和渠道,所以官员可以很方便地用这些缺乏监督的权力替自己谋私,承担的风险则很小……详细阅读
“官煤勾结”千夫所指,对此严加惩处,是群众的强烈要求。在多起矿难中,人们愤然看到“官煤勾结、猫鼠同眠”的可恶嘴脸:安监局长当了“黑心矿主”,分管领导坐享“干股”,有关干部和公务员参股分红。人们在反思矿难时产生的一连串疑问似乎找到了部分答案。为什么一些“黑矿”能顶风生存,证照不全的问题煤矿有通风报信的“消息树”,一些非法矿主胆敢撕封条、砸铁锁擅自恢复生产,安全监管的链条说断就断?为什么出了事故矿主能一逃了之,出了人命还有人忙着捂盖子?为什么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在一些干部眼里被严重漠视?深究原因,除了黑心矿主见利忘义,“官煤勾结、权钱交易”是一个重要原因。打击“官煤勾结”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详细阅读
这一现象已引起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视。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强调要认真查处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和腐败现象。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撤出投资,逾期不撤出投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事故频发的小煤矿生产,是一种违背科学发展观,也违背法律法规的粗放型经营活动。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切实遏制粗放发展的冲动,只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煤炭行业的发展,才能使这个行业走上良性发展、规范经营的轨道。详细阅读
党政干部投资入股的绝非仅仅是煤炭行业。事实上,许多热点行业,如房地产、建筑工程、电站能源,也或多或少地暴露出官员入股、官商勾结问题。而这种官员入股问题,正是腐败现象发生发展的一种新趋势:有人分析,现在的腐败分子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对生活资料的占有,而是发展到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已经不仅仅满足于财富的积累,已经将目光盯上了资本的积累。 让官员从煤矿业中撤资撤股只是一种开端。因为,对于遏制矿难多发现象来说,清查煤炭行业的官员入股问题就足够了;而对于反腐败来说,对于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安定的社会环境来说,清查所有行业的官员入股问题十分迫切而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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