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张魁兴
曾在吉林省名噪一时的桑氏家族终于倒台了。4月26日,原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长春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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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粤春在某次人代会上(资料照片) |
港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桑粤春因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诈骗罪、强奸罪等14项罪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兄桑粤东因犯合同诈骗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姐桑粤萍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4月29日新华网)
报道说,桑粤春家族的发迹史,是一部欺骗史和涉黑史。从最早的预制构件厂厂长到吉港集团的“民企神话”,桑粤春姐弟玩弄的伎俩大同小异,就是先用欺骗手段把好处捞到手,再用武力和黑恶势力巩固取得的“成就”。桑粤春如此低级卑劣的骗术居然能摆平那么多部门和官员,有的人想不通,有的人很明白:如果没有人大代表这个“头衔”,桑粤春的“买卖”不会做得这么大,也不会这么晚才被抓起来。人大代表本是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但是在桑粤春那里“人大代表”头衔却成了他为自己谋私的利器和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
作为国家立法机关的成员,人大代表理应更遵守法律。然而,桑粤春却把“人大代表”当成了一种权力,把自己当成了凌驾于法律之上特殊的公民。请听:“我是全国人大代表,我就打人了,你们敢把我怎么样?”甚至还对法院执行人员咆哮:“我是人大代表,你们给我滚出去!”据公安部门统计,几年来,数十家企业和个人状告吉港集团公司欠款,但多数以败诉告终,即使胜诉也无法得到执行。桑粤春何其嚣张,在当地几乎成了恶魔一样的人物。这样的人怎么就能当选为第九届省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呢?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存在着何种可怕的弊端呢?
选举人大代表,本是严肃而神圣的,但是桑粤春能够当选为人大代表,并且连任,说明在人大代表的选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要闻,是否符合选举程序,是否符合选民意志,是否有违法行为,不然怎么会让这种人当选为人大代表呢?再者,人大代表因为身份特殊,一些执法部门不能直接“办”他们。各级人大不仅要监督一府两院,那么,谁来监督人大代表。
现在,有些地方人大已经出台了代表辞职制度,那些因离开选区而无法代表选区选民的代表,即令其辞职。在实施人大代表辞职制度的同时,更应实行人大代表罢免制度。不要等到犯罪了才罢免。
桑粤春凭着低级卑劣的骗术也能成就“大事”,而且能获得人大代表的桂冠,与当权者的撑腰分不开。桑粤春的哥哥桑粤东曾得意地说:只要某某领导不倒,我们就不会倒。现在桑粤春倒了,某某和为他撑腰的一干人是倒了呢还依然大权在握?这是应该让有关部门注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