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网评 >> 网友热评

反分裂国家法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
www.XINHUANET.com  2005年03月15日 08:02:58  来源:新华网

    网友:徐学江

作者文集

    受海内外广泛而高度关注的《反分裂国家法》,经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于3月14日正式通过和开始实施,这是中国立法史上的一大壮举,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部法虽然只有短短的1000字,但却是国家最重要的大法之一。

    它开宗明义指出:“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的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鲜明地昭示这部法的宗旨和适用范围,体现了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它既充分展现大陆争取两岸和平统一的最大诚意,也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分裂不可动摇的决心。它将凝聚全体中国人民的意志和力量,成为反对分裂,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利器。

    在此之前,中国还没有一部反分裂法。在中国近代史上,威胁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方式通常表现为两种:一是帝国主义通过不平等条约迫使中国政府割让大片领土;二是帝国主义支持分裂势力、扶植傀儡建立“独立国家”,把中国领土从祖国分离出去。由于各种原因,中国自晚清以来一直没有能够制定一部保卫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专门法律,这是历史的遗憾和教训。

    当前对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最大的现实威胁是“台独”势力猖狂的分裂冒险活动。李登辉的“中华民国在台湾”和“两国论”葬送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前期两岸关系发展的良好势头。陈水扁和民进党2000年上台后变本加厉地推行“台独”路线,公然否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抛出“一边一国”论,提出“公投制宪”,大搞“台湾正名”、“去中国化”,实行“渐进式”台独,叫嚷要通过修改宪法,实现“法理台独”,并提出“公投制宪”时间表——实则“台独”时间表,步步升级,把两岸关系推向战争的危险边缘。

    正是为了遏制这股危险的分裂逆流,避免国家和平统一的前景遭葬送,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审时度势,毅然制定和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是非常必要的和及时的。用法律这个强大的武器来捍卫国家和民族最高和核心利益,这是确保国家统一的一项重大的、根本性的举措。

    《反分裂国家法》虽然专门针对台湾问题而制定,关于和平统一的许多方针政策针对台湾这个特殊历史条件下造成的特殊问题而提出,但这不等于说,它的意义仅仅限于台湾问题。事实上,这部大法关于反对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以及中国内部事务不受外国干涉等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适用于一切反分裂斗争;任何时候,任何地区,任何人,任何集团和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企图把中国的领土分裂出去,都是绝对不允许的。因此,这部大法具有普遍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历史告诉我们,反分裂,与反外国干涉是紧密相连的。中外历史,特别是近代史、现代史一再证明,凡内部闹独立、闹分裂,都一定有外国势力勾结和支持。没有外国势力的支持,分裂是闹不起来的,即使闹起来,也是难以成功的。《反分裂国家法》明确指出,“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这从根本上表明中国反对外国势力企图干涉海峡两岸事务的严正立场。

    反分裂,必须有强大的国力做后盾。 《反分裂国家法》为我们提供了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有力的法律武器。但这个武器威力的大小, 取决于国力的强弱。如果国力不强,内部不团结稳定,仍然会给分裂主义分子和外部敌人提供可乘之机,法律的武器仍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因此必须始终坚持把发展放在首位,决不能放松努力,要不断增强国力,包括经济、科技和国防的实力。必须构建和谐社会,保持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反分裂国家法》将进一步增强全国各族人民反对分裂、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国家意识和责任感。 任何人、任何政党和政治势力,决不能走上闹独立、闹分裂的犯罪道路。谁胆敢这样做,他就是全体中华民族的共同敌人,必将受到全国人民的声讨和痛击。当国家面临分裂危险的时候,义无反顾地投入反分裂的斗争是每个国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反分裂国家法》既给政府提供了最有力的法律支持,又加重了政府的政治责任。 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和核心利益,捍卫这种利益,是国家当政者的第一位责任。有了这部大法,政府可以高举法律的大旗,动员全国人民,动用全国一切资源和手段,彻底粉碎一切分裂图谋。当然这部法律也不允许政府向分裂主义者和支持他们的外部势力作出任何有损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妥协。中国近代史上那些悲剧决不能重演。

推荐:

《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人民性
为了和平:《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发点
(责任编辑:华明/李代祥)

本栏目稿件为新华网专稿,媒体转载请注明稿件来源。
欢迎广大网友投稿(comments@xinhuanet.com
  相关新闻/图片:
· 《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人民性
· 为了和平:《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发点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频道精选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新华网管理协调部 电话:010--63071853
★ 网友之星 ★
徐学江 余丰慧 刘 君
看 图 说 事

中国足协为何网上任命国家队主教练

更多...
观 点 争 锋

经济适用房该不该停建?

正方观点与市场经济相违背,应取消
反方观点取消导致一部分人买不起房
更多...
言 论 特 刊

3•15特刊能否给3•15上个户口?

更多...
评 论 员 文 集
徐学江
许博渊
更多...
网 友 文 集
陈 旭
王军荣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