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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轨拷问“人大代表”素质
www.XINHUANET.com  2005年03月12日 00:00:00  来源:新华网

    网友:丛亚平

作者文集

    与本季的春寒相反,今年的人大、政协会议开得热火朝天,代表们的参政能力不断加强,议政话题、议案不断丰富,而且关心民众疾苦和群体利益的呼声渐高,建立和谐社会的动议也越来越具体。这都是十分良好的趋势。

    随着我国逐渐向法治转轨,“人大”作为立法、监督和议政的机构,在政治中担当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已远非文革结束以前“橡皮图章”、“举手表决机器”的状况可比。然而,任何时候权利和义务、资质对等才显公平。所以,在全国人大和各省市人大的作用越来越强,人大代表“权重”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对人大机构和人大代表的素质要求也应该越来越高,应该是合情合理的(包括参政议政的政协委员也应该提出相同的要求)。

    因此,今后应该逐渐改变长期以来把“人大”当成“养老院”的做法(过去各省市从一线离退休下来的领导干部常被安排到各级人大或政协继续任职),选举真正具有较高的法治观念、民主意识和高度议政能力及人格力量的人进入人大、政协领导层,人大机构中的各部门工作人员也应具有相应水准。同时应该通过改变选举程序,使人大代表的素质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目前城市公民们还没有享受到农村农民所享有的“海选”和“直选”村主任的权利。笔者曾有过几次参与投票选举“区”人大代表的经历(我国现有公民的权利还不能直接投票选举“市”人大代表,更不用说“全国”人大代表),深感现在的投票选举方式需要极大改善才能摆脱“选举流于形式”。例如,即使是选“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产生也有很强的“上层预定”性,而且也没有候选人与群众见面的过程,更没有候选人回答群众提问或者发表意见的安排,只有一张照片几行介绍,拿着选票对着陌生人完全感觉不到投票的神圣,只有一种茫然和被愚弄的感觉。同单位的许多人都知道这只是走一种形式,干脆连去都不去,委托一个人去投票(而且不说投给谁,因为连候选人是谁都不知道)。笔者在投票现场亲眼看到不少人就把那一大把选票填也不填直接塞进投票箱,以此方式对这种只浪费纳税人钱财和时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选举”表示不满。这还是发生在首都的情况,可以推想一些经济和文化不发达地区,状况很可能更糟。

    只有更公开、公正、更民主的方式,才能选举出更高质量的人大代表,而只有更高素质的人大代表才能不断提出更好的议案、制定出更多的“良法”,社会健康发展才能得到更多的保障。因此,进一步改革代表选举制度实属必要。

    应该说,现在人大机构和人大代表中有许多领导和代表具有较高素质,这几年人大作用的逐渐增强与他们的努力也分不开。例如前段时间主动提出辞去人大代表身份的广东省人大代表王泽华,就是一位具有高度负责精神和民主意识的好代表。他在12年的代表生涯中发起询问案13次,提交议案和建议250多份,尽心尽责地为民鼓与呼,而提出请辞是因为“妻子患病需要照料”,怕“没有精力和时间很好地履行代表职责”。他无论是当代表还是提出不当代表,考虑的首先是社会和民众的利益,而不是一己之私。本来他即使不能用很多时间精力来履行代表职能,但开会投票的时间还是有的,仍然可以占住这个代表身份继续享有当代表带来的种种荣誉、资源和社会地位,然而他高度的责任心和对民众负责的精神却使他主动提出放弃,这样的代表确实让人感到由衷的敬佩。

    然而不能否认的是,由于选举制度的缺陷,也有相当一批代表质量不高,没有起码的思辩能力和法学水平,甚至没有参政意识和监督能力。一些代表依然习惯于作“会上的空谈家”和“会外的沉默者”。一些代表满足于鼓掌和说套话,还有一些代表在镜头前大谈“学习工作报告后倍感振奋鼓舞”的错位言辞。把对报告的“审议”当成“学习”,把当代表作为“荣誉”而不是“职责”。

    正如一位专家指出的,人大代表的角色定位是代表选区民众参政议政的“政治人”,其法定职责主要在于立法和监督。根据宪法及代表法的相关规定,这些职责包括评议、审议、质询、询问、视察、建议、执法检查等。强调人大代表的职责意识,就是要强调人大代表作为一个“监督者”、一个“批评者”和一个“民意代言人”的角色意识。如果一个人大代表连成其为代表的底线要求都做不到,或不想履行这些为宪法和法律所确认的法定职责,那就不妨主动请辞。

    近些年,随着社会向市场经济转轨,也随着人大机构和人大代表的作用逐渐增强,加上社会上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给予种种待遇和优势,也出现了另一种趋向:一些拥有财力优势的人极力争取当选代表或委员,而一些地方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选举(包括候选人的认定)也过于向“金钱”倾斜。只要这位私企老板挣钱多,或是纳税大户,往往就得到“获选青睐”。更严重的是,一些地方黑社会系列团伙在取得大量不义之财后也向政治渗透。在初期靠收买党政机关中有实权的领导干部,使其成为自已政治上的代言人,随着羽翼渐丰,他们不再满足让别人代言,而是希望自己能够来到前台,进行实际的参政议政。很多黑社会头目绞尽脑汁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甚至到党政机关任职。例如最近抓获的黑社会头子张洪东等就是辽阳市人大代表,当地先后打掉的几个黑社会团伙中就有13人是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还有些代表并不是真正的民意所出,而是被行政内定的,一些代表的资格实际上成了官员身份的附赠品(例如书记、局长、某长等常被内定为人大代表候选人)。

    因此,应通过完善选举制度等机制,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素质,才能与新时期人大、政协所担当的重任相适应。有的专家还提出了人大代表的“专职化”问题。认为现在各级人大及代表的监督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到位。关键是全国人大代表至今没有实现职业化。目前的这种兼职使得全国人大代表缺乏时间、空间、动力、压力去从事监督工作,除了每年一次10天左右的全国会议有监督功能,在绝大部分时间,全国人大代表从事的基本上是他的本职工作。如果全国人大代表实现了职业化,并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会大大提高监督效能。笔者认为有一定道理,但要有两个前提,就是要先通过改革选举制度选出高质量、民众拥护的代表,才能保证“专职化”的代表真正起到好的监督作用;另外要相应精减代表数量(全国一共有290多万人大代表),因为人数太多反而不易形成决议提高效率,而且从财力负担上看也承担不了。

    在完善人大制度方面,一些地方提出建立“人大代表辞职制度”,宁波等一些地方已在探索试行这种代表退出机制。这种制度的建立对淘汰不合格的代表、更换不能履行职责的代表、保障代表的质量等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责任编辑: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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