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底层人的擦鞋女,为了一元两元的收入,不惜牺牲自己的色相去换取,从中让我们再次洞察到底层人谋生的不易。但我还是要向南宁市有关部门提议叫停这类“性感买卖”。理由很简单:
其一,对顾客不尊重。其二,对同行不公平。其三,有伤社会风化。 >>>>全文
“反正自己也吃不了亏”——我想,这应是所有性感擦鞋女的观念。因为,只有这种观念占了上风,才敢于满不在乎地“露点”,才会对顾客的淫邪目光毫无所谓,甚至有一种“利益俘获”的满足感。我们说,为能在跟同行的激烈竞争中多挣得一、两元钱,而不得不使出“露点”的揽客手段,虽然这也反映出而今弱势人群养家糊口的不易,但是,为能多挣得区区1元钱,而主动将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给人看,这就有些“只要金钱而不要尊严”的意味。
市场经济时代,擦鞋业也与其他行业一样,充满着激烈竞争。然而,笔者以为,无论任何手段都须以人间道德为底线。那么女性在街头搞“露点”,显然就有伤基本道德。尽管,让他人窥看自己的隐私部位,并不会受到肉体上的损失,却人的尊严在这里被严重损伤了。同时,每个人都活动在社会大环境里,则包括个人妆容在内的左右行为,都跟社会紧密相关。因而女性在城市街头公然“露点”,对文明风貌和社会风化,无疑都具有相当的消极影响。因此说,主动暴露隐私部位给人看,对于擦鞋女而言,为一、两元钱,就既付出了艰辛劳动,更出卖了自己的人格尊严;对于社会而言,则是城市文明的损伤——只有那些心灵肮脏的顾客,花一、两元钱既买到了擦鞋服务、更买了擦鞋女的尊严。因此就可以这样讲:“露点揽客”是吃亏的,不仅我们的社会吃亏,擦鞋女们自身更是吃亏。 >>>>全文
在笔者看来,商家无论用何种手法进行促销经营,只有不违反法律和不超越道德底线,都应该是社会可以宽容、理解和接受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对美丽动人锲而不舍地追求,对性感撩人的“擦鞋西施”看多一眼,这都是正常人再正常不过的生理反应。我们没必要硬撑着去做“卫道士”和“伪君子”。
“风动?幡动?心动也!”如果因为“擦鞋西施”的出现,我们就将一些丑陋的现象和行为联系在一起考虑进来,那么笔者认为这非常有失偏颇。好色之徒就算看见被衣服裹得严严实实的女孩,也难免会有非分之想、不轨之举;正人君子就算看到衣着暴露、婀娜多姿的美女,也可以坐怀不乱、曹鼎不可(备注:这是一个成语,形容人的欲望可以被自己的道德控制)。
话又说回来,笔者并不是赞成“擦鞋西施”的衣服穿得越少越好、不雅的性感之举越多越妙,我赞成的仅限于那些法律不禁止又不超越道德底线的行为。台湾的“槟榔西施”在这方面做得就过了头:外面衣着暴露里面什么都不穿,顾客来了就有意无意“春光乍泄”;买槟榔,送艳舞;有的“槟榔西施”甚至从事色情活动……据称“槟榔西施”的过火之举,还使公路车祸数量上升,让台湾警方头痛不已,不得不出面大声“呼吁”一番。
“擦鞋西施”,在广西南宁不过是“小荷才露尖尖角”——初露端倪而已,很多负面的事物还没伴随而来。笔者认为:怎么管理这些“擦鞋西施”,是考验政府部门大智慧的时候了。无论如何,要是当地政府一声令下要完全“取缔”那些“擦鞋西施”,我是不赞同的,因为“笼统的取缔”并不合情理,也不符合商业逻辑,更为重要的是不合法。 >>>>全文
每到春暖花开时,大街上,穿着超短裙、吊带衣、半透明薄衫的年轻女性满街都是,有浓妆的,也有淡抹的;有黄发的,也有红发的,很少听见有人议论。偏偏有人将“猎奇”的目光盯在擦鞋女上,并给她们送上一个“另类”的绰号,不就是因为她们是擦鞋的吗?
擦鞋女再暴露,没有海滨浴场的人暴露;擦鞋女再鲜亮,没有歌舞厅、洗脚城、休闲娱乐场所的小姐鲜亮。就是擦鞋女有心出卖色相,受职业限制也没有这个条件,何来用色相换取擦鞋之说?真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擦鞋女凭着自己的双手吃饭,理当受到尊重。无论她们是灰头土脸,或者是靓丽性感,只要不违法,只要合乎社会道德规范,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对她们说三道四。 >>>>全文
在转载这则新闻的各大门户网站上,众网友不是把矛头指向这些“另类擦鞋女”,而是纷纷指向记者,骂记者的人占到了绝大多数。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以为这是因为本该为弱者说话的记者(媒体)错把板子打在了这些底层劳动者“另类擦鞋女”身上,所以才触犯了公众心头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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