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朱述古 作者文集
《华西都市报》1月28日报道,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某单位欠该区李家镇人民政府5万多元钱,法院对此作出了判决,但顺庆区政府个别领导出面干预,让欠账单位取走了本已冻结的存款。李家镇政府奔走了5年也没有领到钱,讨债的镇干部除了叹息还是叹息。去年底,顺庆区法院请求南充中院提级执行本案,结果不到两天就解决了。
明明对方欠自己的钱,法院又作了胜诉判决,且欠债单位的账户已被冻结,照理说,债权人的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应该不成问题。但是,在当地领导的干预下,债权人却只能眼巴巴地任由快到手的欠款被取走。在这桩案件中,地方领导的权力可谓大矣,大到足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权大于法”的现实让下级政府依法维权的希望成了肥皂泡。
在我们的印象中,只有居于社会底层的民工才有讨工资难、维权难的辛酸,没想到基层政府也会有如此辛酸的经历。我们从关爱民工权益的角度着眼,就会发现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民工维权成本高,民工的经济和人身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可不可以从基层政府讨债的艰辛中找到一些具有共性的答案?
在上述案件中,顺庆区法院不得不申请南充市中院提级执行,这充分说明区法院对区政府领导的行政权力无可奈何;而提级执行一用就灵,也充分说明只有当法律不被行政权力支配时,才会真正发挥效力。因为行政权力的干预,基层审判机关难以独立行使审判和执行权,连基层政府也只能徒唤奈何。再联系到民工权益普遍难以得到维护的现状看,民工用不起法的关键往往并不是法律知识的缺失,而是法院本身面临的阻碍。基层政府都无可奈何的事情,民工们能够奢望吗?
我认为李家镇政府遭遇的无奈,以及广大民工的权益难以得到维护的普遍状况,二者的个中原因完全一样,那就是权力对于法律的威压。基层政府与民工都可能受到“权大于法”的不公正待遇。无论对权力资源占有相对较少的基层政府而言,还是对经济、政治、文化资源占有量都少得可怜的民工而言,法律都应该成为他们的武器。但是,法律要真正成为武器,必须有个前提:把一切权力约束在法律的边界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