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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腐败有益论”的几大危害
www.XINHUANET.com  2005年01月30日 08:32:07  来源:人民网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最近在中纪委会议上明确指出:“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很显然,中央已经把反腐败的重要性阐释到夯实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这样一个从未有过的战略高度上。腐败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可是,多年来一种荒谬的 “腐败有益论”却象瘟疫一样广为传播。什么“腐败是经济引擎的润滑剂”,什么“企业以行贿换取市场准入、节约等待成本、是一种高效率的投资”等等。实践证明,“腐败有益论”是一种对社会危害极大的毒素,要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就必须旗帜鲜明地批驳“腐败有益论”。

    腐败历来是人类制度文明的死敌,是扼天下治乱的“阀门”,吏治清廉则天下太平,吏治腐败则天下无宁日。国家之兴莫不始于吏治清廉,国家之患莫不源于吏治腐败失治!腐败是一种从内部蚕食破坏销蚀合法制度规则的病毒,腐败引发的政治动乱是国家最大的祸水,鼓吹 “腐败有益论”是对人类创造的所有制度文明的反动,与人类天性道德良知水火不容。

    就常识来说,“腐败有益论”也有悖于经济学基本原理。从微观上对一个企业来说,花几百万上千万行贿几个官员,批一块价值过亿的土地或一大笔贷款或上市圈钱额度,或许对他自己确实是一种节约成本的高效率“投资”,但从宏观上这是在破坏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腐蚀官员从而引发政权腐败、社会动荡,由此引起的非法致富示范效应、路径依赖,破坏法治秩序,这些“负外部经济”恐怕是毁灭性的!所以说“腐败有益论”是一种极端自私利己主义思潮沉渣的泛起,他们取得利益的前提是建立在损害社会损害他人利益基础上的。

    包括潜规则在内的腐败文化泛滥起源于“腐败有益论”。“腐败有益论”使腐败获得了一种文化理论上的支持,渗透到一些人的思维习惯和日常行为模式之中,渗透到当今社会生活深处,对社会风气和人们生活方式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产生一种腐败激励机制、腐败辐射机制和腐败凝聚机制,形成腐败群体窝案。权力和利益交换的现象绝不是偶发的孤立事件,成为一种习惯势力,而是带有普遍性的时候,这就是腐败文化。而文化一旦形成,个人将很难摆脱它的纠缠和羁绊。腐败的土壤让每个人做每件事都首先考虑运用规定之外的、见不得阳光的潜规则,寻求超越规定的关系和特权,成为这种腐败的施予者。无论大事小情都得找“路子”送“人事”,否则就寸步难行,痛不堪言,使党和国家的好方针好政策被架空扭曲变形。

    一旦触犯了某些腐败群体利益,破坏了他们的某种潜规则,他们就会群体无意识地自觉联合起来。制造各种各样的压力,使自律抵制腐败的廉洁干部群众被孤立、被周围人所不容、与周围气氛“格格不入”,受到排斥和打击,想清廉都难!

    “腐败有益论”打着改革的旗号,披着合法的外衣,以相关部门的强制力公开实施腐败行为,具有普遍性和公开性,往往不被视为腐败行为,甚至于有时还把它当作所谓的改革经验加以推广,具有更大的隐蔽性、欺骗性和破坏性。如果这种“潜规则”状态的腐败文化一旦被形式上制度化,从“潜规则”地下状态走上公开,将是人民、党和国家的灾难。

    “腐败有益论“最大的危害在于扰乱了干部的思想,使贪贿者失去廉耻负罪之心,以为自己是什么“改革先锋”、“经济能臣”、“先富表率”;使廉洁者迷惑不定,被认为是什么“做人呆板”、“假装正经”、“不太合群”、“不会来事、不知味”等等,动摇党员干部多年培养起来的政治信仰。

    因此反腐败不仅仅是一场严重的政治角力,也是一场严肃的文化角力。一方面,要坚持胡锦涛同志“对腐败分子绝不手软”的指示精神,坚决打击腐败分子的猖狂气焰;同样,另一方面,对潜规则形态的腐败文化也决不能轻视,决不能手软!必须旗帜鲜明地批驳“腐败有益论”,伸张正气,打击邪气。使干部群众从思想上划清与腐败分子和腐败文化的界限,澄清各种糊涂认识,树立廉洁光荣,腐败可耻,执政为民的坚强政治信念,净化灵魂,彻底铲除各种潜规则孽生蔓延的土壤。(作者:张剑云)

(责任编辑: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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