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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管理层暴富?
www.XINHUANET.com  2005年01月28日 00:00:35  来源:新华网

     网友:张魁兴

作者文集

    
大连白云旅游汽车出租公司在由国企改制为民企的过程中,价值4000多万元的223个出租车营运号牌,竟以223万元的“超低”价格转让给管理层人员。于是管理层人员不废吹灰之力,便一夜暴富。

 

为什么一夜暴富神话如此之快就能变成现实?

 

时下社会上有一种说法,“自办一个企业不如收购一个企业,外部收购不如和管理层一起收购”。原因是在国企转制中缺乏法制和规范,给管理层瓜分国有财产留下了空子。有数据表明,在高检近期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国有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占案件总数的41.5%,其中相当数量都与国有企业改制有关。

 

我们都知道,如果把国家的钱装进个人腰包,那就是贪污。国企改制把国有财产变成管理者的财富就合理合法吗?显然这既不合理,更不合法。当然在国企改制中,允许受让方获得一定“政策性得利”,但绝不允许管理者利用改制瓜分国有财产,侵害国家和职工的利益。

 

国企要改制,但要有规矩,不能由管理者“自说自划”,必须依法办事,规范交易。一些管理者为了“暴富”,采用隐瞒财产或内外勾结低估财产的手段,瞒天过海,肆意捞取。如被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誉为“改制标兵”的原甘肃定西县百货零售公司经理王学礼,就以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等手段,将214万元国有资产装进个人腰包。一些管理者为了达到霸占国有财产的目的,在国企转制中既不征求职工意见,也不让职工参与,暗箱操作。在浙江黄岩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转制中总经理陈熙获得了186股股权中的151股,占总股权的81%,他的小儿子陈佳谅购得8股,其余股份分给了12名职工,另外22名职工则被排斥在改制之外。

 

国企改制既缺乏阳光操作,又缺乏有效监督,再加上地方政府急功近利推波助澜,使国企改制在一些地方变成了管理者瓜分国有财产暴富的捷径。当前,国家对打击国企改制中的腐败案件力度不够,难怪群众说:“坐牢一阵子,幸福一辈子”。但愿这样的现象不要再出现,不然,我们的国家就会被这些人给挖空了。

(责任编辑: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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