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李清 作者文集
据1月12日《广州日报》报道,已在广东连续执行了10年之久的春节招工“六不准”政策,终于在今年春节之前被正式取消。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向社会公布了新的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方案,并表示今年春节之后将专门举行外来工招聘服务周活动。
广东过去所谓的“六不准”政策,主要都是些对外来人员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六不准”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规定春节后一个月之内用工单位不准新招外地民工。有关部门在当初作出“六不准”政策的时候,声称是为了减轻“春运”期间的交通压力和保障外地务工人员的经济利益。
然而,有关部门制定“六不准”政策的理由是经不起推敲的,社会对“六不准”的质疑之声也早已不绝于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因此,政府不能为了方便管理,对外来人员的劳动权利进行限制。广东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六不准”,无疑将调动起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热情,也让法律的尊严得到回归。
春节后一个月内的“六不准”,还会对企业用工产生不利影响。因为新的一年开始之际,也正是各类企业急需人手之时。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劳动力供求应当由市场来进行调节,而不应由政府出面干预。政府干预企业的自主招工行为,不但会让一些企业不能及时开工,甚至会对一些行业带来冲击。“六不准”被取消,广东各地春节后的民工荒将会缓解,相信绝大多数企业都会对政府的这一动作举双手赞成。
其实,广东过去实行“六不准”政策,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保障本地居民的就业。这种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地方保护主义做法,过去曾在很多地方普遍存在。一些地方不但为外来人员就业设置了种种门槛,甚至还明文规定在一些时段和行业限制使用外来人员。实践证明,这样的做法既不利于公平自由就业环境的形成,也不利于本地居民就业竞争力的提高。广东取消“六不准”,对于本地的劳动者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大量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是一个国家现代化过程的必然现象,也是现代化过程的一个标志,农民工的招聘和管理,决不是一个短期的。偶发的问题,而是一个必须长期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去年10月份,国家废止了流动就业证卡管理制度,取消了各地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不合理收费,表明中央政府已经开始加大改进农民工管理工作的力度。笔者衷心盼望广东能在进一步打破就业政策壁垒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将取消“六不准”作为一个契机,在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的同时,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文明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