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吴应海
1月8日上午,广西容县城南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要求一辆法院落警车缴纳12元过路费时,遭到拒绝,随后,此警车停在收费站通道上,导致所有入城车辆只能从另外一个通道进入。几十分钟后,几名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收费站出言不逊,将另外一辆法院警车开进了该收费站入城的另外一条通道,停车堵路。这样,两辆警车将两条入城收费通道通通堵死,致使收费站工作被迫中断,堵路时间长达100分钟。(新华网1月9日)
为了区区12元的通行费,法院警车竟然堵站封路,其冲天霸气由此可见一般!义愤填膺之中,笔者不禁想起了近来发生的一串“特权车”冲关封路事件:1月5日,因西宝高速公路三桥收费站工作人员未免一辆警车5元钱的路桥费,陕西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名副支队长竟命令多名交警将收费站附近的高速路入口处封闭交通达数十分钟(《新京报》1月7日);去年12月10日,河南开封电业局的一辆依维柯车通过国道310线河杨寨收费站时,拒绝缴费,随后有7部电业局的车辆陆续驶到收费站,将杨寨收费站上行、下行6个车道全被堵塞(《新京报》12月14日);而最让人瞠目结舌的是去年11月,湖南邵东百官在桂林市灵川和兴安两收费站不仅拒绝缴费,还围攻收费站工作人员,并强行冲关。(《现代快报》11月25日)
公车公用时,过路费是可以报销的,并不要当事人自掏腰包,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闯关事件?如果排除是公车私用的可能性,只能归于有些人目无法纪,特权思想作怪。认为收他所驾的车的过路费是挑战了他的特权。
所以,要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那就要实施严格的问责制度,谁要是耍特权蛮不讲理冲关封路,那就对谁严惩,如此一来,定能杀一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