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言论 >> 媒体精萃

“禁在读女博士生育”是霸王条款
www.XINHUANET.com  2005年01月06日 08:40:35  来源:红网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个比喻用在女博士生身上真是再合适不过了。你看,西安女硕士小媛结婚后,经过努力,通过了博士笔试。面试时,导师得知小媛已经怀孕的情况后告诉她,按学校有关规定,在校女博士是不能“做妈妈”的,如果她想上博士,必须有所舍弃。小媛和家人为了能够保住孩子,跑遍了学校的相关部门,但无济于事。小媛最后不得不“忍痛割爱”——做了人流手术……(1月4日《华商报》)

看看其它女博士的笑脸,为何非要西安小媛做人流?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校方制定规范学生言行的校规本无可非议,而校方“禁止在读女博士生育”的校规却太“出格”了。校方与学生存在着严重不对称的特殊关系,校方“禁止在读女博士生育”的校规,使处于弱势的女博士生很是无奈。你不遵守学校的校规,就别打算读博士?“禁止在读女博士生育”的校规,不是“霸王条款”是什么!

    生育权乃公民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并不因其是否读博士而需受限;同时法律也未规定生育权行使的先决条件(对结婚登记的条件限制和生育是两码事)。这就是说,女博士生选择是否生育及其生育方式,并未违法。但作为适龄女性的女博士,连最基本的生育权利也失去保障。这对于不少女博士生来说,却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校方为何敢出台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而且也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在读女博士生育”的规定,虽然有着诸多方面的原因,但最主要的还是相对稀缺的教育资源以及法律常识的匮缺。正因为如此,才助长了校方的妄自尊大意识,无视女博士生的人格尊严,拒绝她们正常的权益和要求。深受侵权之害的女博士生,不敢或不愿挺身维权,只能忍气吞声,屈从校规,被迫放弃生育权。这一现象相当普遍,这不能不说是法制社会的悲哀。

 “禁止在读女博士生育”是超出了法律和道德范畴的一项校规,因而应视为无效条款。“禁止在读女博士生育”实质上反映了校方的自私与冷酷,必须坚决予以叫停。

    有关人士认为,在读女博士的生育问题涉及到学校、计生委、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三方,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

    恩格斯指出,政令都是为人权服务的。以此类推,校规同样要为人权予以方便。在读女博士生孩子的权利,无疑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是,当一项权利和另一项权利发生矛盾时,如何理性地加以解决,这就得靠人类智慧的充分发挥了。 (作者:孔宪英)

(责任编辑:刘君)
 
  相关新闻/图片:
· 女博士代言与男博士唱歌
· 是谁把我们变得如此庸俗?
· 有色眼镜下的"北大女博士"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频道精选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新华网管理协调部 电话:010--63071853
★ 网友之星 ★
丁仁能 江永彬 安翔勇
看 图 说 事

“千里背尸还乡”中的文明冲突(图)

更多...
观 点 争 锋

“国宴”筹资扶贫好不好?

正方观点扶贫要靠国宴来犒劳
反方观点用国宴是花小钱办大事
更多...
言 论 特 刊

特刊透过温家宝总理的眼泪

更多...
评 论 员 文 集
徐学江
许博渊
更多...
网 友 文 集
张魁兴
高福生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