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朱四倍 作者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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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 |
郭振清 |
面对霸道的商家,很多消费者习惯了“退一步海阔天空”。调查显示,有51.2%的受访者认为在遭遇“霸王条款现象”之后,“能忍则忍”是明智之举。仅有22%的人表示“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这一比例甚至低于“不采取任何措施”(32%)而居于最后一位。这是中国首届“霸王现象”认知度调查显示的结果。(见《人民日报》12月21日)
霸王条款为什么这么猖獗?你看,我们大多数人都选择了能忍则忍,甚至是不采取任何措施,在这种状况下,不制定霸王条款的也要后悔自己太软弱了。我相信,有些商家,看到这组数据的时候,肯定心里笑开了花!因为我当我的霸王,你们还不是照样忍气吞声吗?
正因为如此,那些寻求法律途径抗争霸王条款的公民有足够的理由赢得我们的尊敬,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成为这些抗争公民的坚强后盾,永远坚定地支持他们!消费者维权开始进入媒体的视线,始于1995年,一个叫王海的年轻人。随之而来的,是国人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前所未有的认知。在王海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维权者走上了前台。就笔者的所见来说,就有沈阳“王海”刘阳和作为被《南方周末》和中央电视台《面对面》称之为打假英雄,走过10年维权之路的郭振清,以及法学硕士郝劲松抗争“在火车上消费没开发票”。他们,应该属于寻求法律途径抗争霸王条款的公民,他们是当之无愧的敢于抗争霸王条款22%中的一分子!
刘阳与沈阳一家企业打了5年官司,目的简单到了仅仅让企业知道自己错了的程度。“帮助别人就是在帮助自己,我确实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好处”,郭振清如此解释自己的维权行为。笔者之所以愿意列举他们的事迹和话语,是因为我们应该感到庆幸,毕竟我们还有22%的公民愿意抗争,他们让我们看到了消除霸王条款的曙光。我们应该给予王海、刘阳、郭振清等维权先行者足够的支持和理解。
消除霸王条款现象,需要公民意识的勃发,需要更多的愿意抗争、敢于较真的公民。就我国来说,正处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转型过程中,公民意识的缺失已成为制约我国法治建设的瓶颈,也造成了公民权利被侵害而默默忍受的现实。在权利面前,任何的克己、谦让、忍耐、无私、忘我、委曲求全等群体道德,不但不能维护法律,相反会破坏法律。
遗憾的是,社会给刘阳、郭振清、郝劲松这样的人支持还不够,他们这样的人,在我们的社会中还是太少、太少。我们的社会是个发展中的社会,是一个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社会,消除霸王条款现象就要激发公民意识,因为公民意识是构成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要素,也是其他法治要素得以顺利运行的社会文化、心理基础。在现实中,由于公民意识的不健全,诸如公民个人缺乏独立人格和理性自律精神,权利弃置与不履行义务现象普遍。敢于并且愿意抗争霸王条款的公民实际上是公民个人对自身角色及其价值的自觉反映,是与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理性自律精神的彰显。
如果有朝一日没有公民在霸王条款面前,选择“能忍则忍”或“不采取任何措施 ”,那就表征了我们整个社会公民意识已经深入人心,就说明霸王条款已经没有了立足之地。我们都应该成为22%中的一分子!只有让22%这个数目扩大到100%,才能彻底根除霸王条款现象。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