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此高度重视,领导全党紧紧围绕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着重从思想和作风、体制和机制、方式和方法、素质和本领等方面加强和改进,有力地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1932年5月9日,江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大贪污在江西伏法,打响了中华苏维埃政府成立后惩治腐败分子的第一枪。毛泽东批斩共和国第一大贪污犯刘青山和张子善的枪声,在我党差不多响敲了30年的警钟,它有效地遏止了党内贪污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共中央原政治局委员、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6年。陈希同成了第一个因腐败问题被判刑的政治局委员。
200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成克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成克杰成了第一个因经济犯罪被处以极刑的级别最高的官员。
近几年,张国光、刘方仁、王怀忠、田凤山、程维高、王雪冰、李嘉廷、丛福奎、韩桂芝、刘克田、田凤岐等高官相继落马。
但腐败现象仍十分严重。送个几万“小儿科”,几百万上千万不算多;什么养情人包二奶不新鲜,现在流行索取性贿赂;公车腐败、节日腐败、住房腐败、工程腐败、权力腐败……腐败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隐蔽。防止、打击、惩治腐败的难度越来越大,成本也越来越高。很多腐败分子奸诈狡猾,知道“猫抓老鼠”的游戏规则,玩个绝的,逃为上。
人们惊呼:中国的腐败真的那么可怕吗?我们就拿这些腐败分子没办法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