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第二实验小学把学生分为两部分,能达到少先队条件的戴红领巾,学习不好、综合素质不高等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戴绿领巾,有好几个10岁的学生还没戴上红领巾。这个规定使家长和学生在精神上承受了很大压力。(2004年11月26日《西部商报》)
在《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第六条中明确规定: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标志:红领巾。它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每个队员都应该佩戴它和爱护它,为它增添新的荣誉。第十条:凡是7周岁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的,向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经批准,就可成为队员。
而看看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第二实验小学的做法,却明显地违反了《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的规定。该校领导甚至说这是他们从外地引进的“先进经验”,它的名称叫什么“苗苗团少先队”。一年级的学生全部实行戴绿领巾,到了二年级,一部分达到条件的学生就可以加入真正意义的少先队,开始戴红领巾;还有一部分学生即使达到加入少先队的年龄,但由于学习、思想品德等方面还达不到要求,仍然戴绿领巾,到了三年级全部加入少先队。
恐怕这个所谓“先进经验”的“经”让这个学校给念歪了。《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写得非常清楚,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这是我们每一个上过学的人都能够熟知的基本常识。或许在今天,我们的政治空气淡漠了很多,我们的政治也开明了许多,但若在从前,如果把红领巾变成了绿领巾,还不给这个学校扣上顶不大不小的帽子?但不管怎么说,这种随便改变红领巾颜色的做法却是十分错误的。对一些有着明显错误的东西,如果还是不加分析地去照搬照套,不问青红皂白,统统拿来学习并借鉴,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作为一个学校,不是把主要的精力和功夫用在提高学生德、智、体、劳、美等方面的全面素质教育上,而是变着法儿搞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这实在是一件不应该发生的事情。这种给成绩不好的学生戴绿领巾的行为,明显地就是对学生的一种歧视,它所造成的影响比不戴这个什么“绿领巾”还要恶劣,势必对学生今后的成长进步造成负面的影响。
但愿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第二实验小学这种“独树一帜”的做法,能够得到有关部门的及时制止和纠正,学校也能够尽快恢复戴红领巾的优良传统,给我们的美好童年留下一个美丽而鲜红的印象,而不要留下一个曾经戴过绿领巾的恶梦。(作者:王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