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时代商报》
11月24日披露:南京市人大陈必聆等10位代表提出的“在人代会上彻底取消鼓掌、举手表决方式”的建议,主要部份日前被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采纳,南京市人大从十三届二次会议开始取消鼓掌表决方式,采用举手或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人大开会表决,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代行人民意志的神圣行为,仅从其性质和态度要求看,也是严肃的、郑重的、容不得半点马虎的。因为表决是实行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之一,体现的是法治精神,同时也是防止一言堂、家长式统治的有利武器。然而,就是这么神圣的事情,一些地方长期以来一直以鼓掌表决方式决定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这是很不正常的。
所谓表决,就意味着有赞成有反对还有弃权。这是法律赋予有表决权的人的自由。用鼓掌表决,怎么保证表决权人行使权利?哗啦啦一阵掌声,鼓了掌的是同意与赞成,没有鼓掌的人,自然是反对或弃权人,但在掌声里,主持人怎么知道有人弃权也有人反对?掌声剥夺了弃权人和反对人表达意志的权利了。这样的表决,其实是一种有名无实的表决,说重点是一种假民主!是不利于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
南京市人大摒弃了鼓掌表决方式,是南京市人大在保证人大代表正常行使权利方面迈出的实在一步,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告别伪民主,是值得肯定的。不要怕用举手或揿电子表决器方式的表决会有人反对,人食五谷杂粮,怎会万众一面?有反对意见,才是正常的会议态势;如果凡事没有不同意见,那才可怕呢。不同意见可以警醒会议少犯或不犯错误,这才是健康民主需要的常态。有不同意见,还有利于保证组织或者团体、直到国家肌体的健壮,何乐而不为?!(赖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