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张魁兴
在农村税费改革中,为了减轻农民负担,2003年国务院拨付给山西省盂县转移支付资金1511万元。但是盂县政府却置中央、省、市“专款专用,不得截留”的规定于不顾,擅自截留挪用379.4万元,各乡镇也基本按25%左右的比例截留,反而加重了农民负担。(10月19日《人民日报》)
党中央、国务院拨付转移资金,是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是为农民办的一件好事、实事,但盂县县乡两级政府却将资金层层截留,竟变成了减轻县乡财政负担的费用,农民的负担不减反增。上社镇在农村税费改革中仍在加重农民负担,2003年向农民多征农业税1.8万元,人均1元。县里几位老干部调研时发现,山区有的农民连买盐的钱都没有;有的适龄儿童仍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而县、乡政府却在截留中央给农民的“救命钱”,真是无法无天!
盂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曾下发文件: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挪用或以任何形式改变这笔资金的用途,凡违反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的,一经查实,追究领导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盂县县乡两级政府层层截留中央给农民的“救命钱”,这是事实,有审计报告为证,既有文件,就应追究领导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盂县能不执行自己定的规矩吗?既然他们自己不愿查处自己,中央、省、市就帮他们一把。他们这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岂能逍遥“规”外逍遥“纪”外!
减轻农民负担是国策,盂县政府却明目张胆地加重农民负担。县领导哪里来的胆量竟敢和中央国务院对着干?我以为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县领导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自己地盘上的事上边不会轻易知道;二是“惯性”所致,以前如此,现在也如此;三是上级纵容的结果,因为上边给的钱没有装进个人腰包,即使发现了也不了了之。 我以为第三条是养大县领导胆子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