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秦恨海
新华网贵阳9月25日的消息说,建设部官员披露,中国662个城市、2万多个建制镇中,约有五分之一的城镇建设存在“形象工程”。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王天锡说,由于一些城市长官意志严重,不按科学态度搞建设,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仍较为突出。宽马路、大广场、豪华办公楼等,无论在东部、中部还是西部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他举例说,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一个5万人口的城市,却要修能容纳6万人的大广场的笑话。
近五分之一,也就是四千多个!相信这个数字还是保守的,因为这还只是建设部作的统计,其他方式的“形象工程”诸如办节办会、“面子工程”、“文化形象工程”等,当不在计算之内,还数不胜数。这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官员热衷于搞这些群众深恶痛绝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其原因不言而喻,其危害也尽人皆知,但是,竟然泛滥到全国五分之一城镇在大搞特搞的规模,确实让人感到匪夷所思!震惊之余,不禁要问一句:五分之一城镇搞“形象工程”,有多少官员因此而承担了应有的责任,受到了惩处?到底该向哪些官员问责?
首先,作为当事人的地方党政正职,理应首当其冲。为了一已之利,为了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不顾国家政策和群众利益,不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这些领导干部为官一任,却“为害一方”,理应予以应有的惩处。但是,从目前看,只要他们在任上不出事,其“政绩工程”往往还成为其升官的资本,只有等到其东窗事发后,政绩工程才会成为人们的笑柄,却鲜有所闻有什么官员因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下马的。愚以为,什么时候能够查处正在搞形象工程的官员了,大搞形象工程之风才能够真正有所扼制。
其次,有关班子成员都要负应有的责任。虽然在搞形象工程的大部分地方还是“一把手”说了算,但落实集体领导或者以集体领导为名的,还是占大多数。在搞形象工程之前,书记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议、市(县、镇)长办公会议肯定不少,在研究决策之前,作为班子成员,是有发言权的。作为一名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成员,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有一万个理由应该在这样重要的会议上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说话,为决策的科学性说话。对于这些领导班子成员,也应该查查其应负的责任,而不能事发后,都让一把手顶着。
中央审计署审计风暴后,3个月内让600官员丢了官,这是官员问责制的一次成功实践。那么,既然这次建设部已确认近五分之一的城镇存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我们何不趁机跟进,顺势而为,对这些“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工程师”们及其相关责任人,也来一次认真的问责?
要让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树立起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是必要的,办培训班发文件也很有必要,但是,最有效的,还是落实官员问责制。现实表明,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