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惠铭生
四川省沐川县的孙加洪、侯祥东联合经营歌舞厅,招收了10多名服务小姐进行卖淫。9月15日,乐山市中级法院对沐川县首例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作出终审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孙加洪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柯川、陈忠建等7人6年零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为让嫖客放心“消费”,该团伙专门请来医生定期为服务小姐进行体检。并非笔者咬文嚼字,吹毛求疵,但从这篇文章中的确始终透露出一种嘲弄的口气,无非认为几个非法组织卖淫活动的鸨头为小姐体检是个很滑稽可笑的事。
但笔者却不怎么认为。虽然我国《刑法》等诸多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卖淫嫖娼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但在现实生活中,卖淫嫖娼行为并没有绝迹,无论人们住宾馆,还是去理发店,尤其是那些藏污纳垢的各类娱乐场所,顾客“遭遇”“小姐”实在是再寻常不过的事了。可以说,目前,色情像有毒的细菌一样弥漫于我国许多城镇的角角落落,败坏着社会的风气,玷污着人们的身心。
卖淫嫖娼行为的的泛滥与蔓延,给社会造成的直接危害之一是:患有各种性病或艾滋病的社会群体逐步扩大,而那些从事色情服务的小姐,一旦染有性病或艾滋病,无疑又会成为各类疾病的污染源,侵蚀、威胁着他人的健康身体。因此,鸨头定期为“小姐”体检,不应被社会嘲弄,虽然鸨头这么做的前提、动机与目的都是错的,但假如单纯地就事论事,他们为小姐体检并没有错,在客观上是对社会做了一件有益的事。
从事色情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应坚决彻底打击、取缔。但是,打击卖淫嫖娼行为是一件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不可能在一夜之间或者短期内让这种丑恶的行为销声匿迹。因此,我们在严厉打击色情行为的同时,应该正视色情行为在社会的客观存在,并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各类性病的传播。彻底取缔卖淫嫖娼,是最好的办法。但最好的愿望变为现实前,次好的办法还是要的。最好的办法变成现实前,拒用次好的办法降低性病和艾滋病对国民的侵害,是一种不明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