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罗义 作者文集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由中宣部宣教局、全国整规办、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中国伦理学会共同主办,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精神文明网、光明网、央视国际网、中青网、新浪网、搜狐网共同承办的“公民道德建设网上谈系列活动”今天开始举行,首谈"共铸诚信社会"。(据新华网今日报道)主办方表示,“欢迎广大网友关注并建言献策”,笔者也来谈谈。
诚信包括政府诚信、行业诚信、商业诚信、个人诚信等等,诚信的社会,正是由这些众多诚信组成。在现代社会,政府信用已是社会信用的核心,政府诚信引导着人民诚信,直接影响着社会诚信。有人曾这样说,一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就像一个金字塔,下面是普通的民众,上面是政府,如果金字塔的塔尖歪了,作为塔基底下的每一个人都会跟着寻找自己的方向,整个金字塔就会不复存在。
建国55年来,我国政府诚信始终表现较好,为国内外所公认,特别是中央政府一向信守承诺,受到人民的高度信任。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仍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上失信于民,致使本地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人民利益受到损害,干群关系僵化紧张,产生热点、难点问题,一定程度上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甚至歪曲引导了人民诚信。可谓政府失信,危害巨大。
政府失信,从政府自身来讲,一是没有摆正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位置。一些政府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仍受权力本位、官大于民的传统观念的支配,认为政府的权力是可以不受约束和任意行使的。极少数甚至认为,政府是为着公共利益行使权力,因而享有不守信用的特权,以至于滥用公共权力。二是没有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冲突。常常只顾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以致牺牲诚信,损害政府公信力和权威性,降低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三是没有准确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和科学发展的关系。片面追求发展,而忽视科学、持续、协调发展,以致为着所谓的“政绩”和“发展地方经济”,不负责任、不求实际地大干、盲干,乱许愿、乱承诺,最终失信于民。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强力打造诚信政府,树立和维护良好政府形象。
一要从教育入手。切实加强对公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培养他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使他们时刻牢记执政为民的思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二要重视制度建设。健全政府自身的诚信机制,使政府有稳定的政策及其制定机制,有公共权力合理运用的机制,有健全的责任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使政府的行为纳入法治的轨道,防止行政恣意和滥权行为的发生。
三要严惩失信行为。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公务人员,出现了失信行为,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