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唐伟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因而群众对干部的考察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任何一个拥有权力和特权的人,无一不处在群众的观察之中。正因为如此,群众监督对于发现官员的违法犯罪事实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近日,在湖北省宜都市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据新华网武汉9月7日报道,在审计结果还没有公布之前,审计者与被审计者在酒店一起吃饭时被当地群众发现,群众并对审计结果提出了质疑。7日,湖北省宜都市委常委会对6名涉及审计不公正相关人员作出了就地免职决定。
我们不妨假想一下,如果这宴请没被群众发现,如果审计结果没有群众提出质疑,这六名审计人员会不会就地免职?当然答案很难说,也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审计人员与被审计者单方面的接触招来的“处罚”绝对是种必然。我国9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6条就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况且,我国1989年审计署颁布了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的六项纪律:第一条纪律就是不接受宴请。报道中的审计人员完全不顾审计法中的规定,眼中毫无审计纪律,违背了审计工作的公正公平性原则,自然,遭到就地免职也是一种必然。如果这次没被群众发现并提出质疑,迟早一天会落入法网。
群众的发现和质疑与官员的就地免职是种偶然,因为,群众的眼睛再雪亮,也不能把所有的宴请都能看到,也不会对所有的审计结果进行质疑。
群众的监督是偶然,但这种偶然正是建立在平时群众监督的基础上的,如果平时对群众的监督不闻不问,调动不起群众的积极性,我想这次违法事情也不会被发现,这6名审计工作人员也不会被就地免职。没有群众的积极参与,就不可能出现偶然,最终也难产生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