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娄国标 作者文集
曾任江苏吴江市国税局局长、党组书记的李福生,在1994年至2003年间,先后收受56人的贿赂185次,合计人民币208万余元、美金7.6万余元、港币7万余元;同时尚有财物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玩忽职守罪将其提起公诉。(据8月26日《检察日报》)
贪官我们见多了,贪官被查出而且赃款金额远远高于李福生的也有很多,我们之所以感到意外,是因为李福生在交代中说的一句话:“多年来,这样的事(受贿)我也习以为常了,不管是什么人,也不管是大钱还是小钱,总之我是来者不拒,钱拿多了也就麻木了。”
不义之财,特别是肮脏之财,本应该如见了“烫手山芋”般惟恐躲避不及。然而,在某些贪官眼里,不但对这些钱财来者不拒,而且收得心安理得。就是在这种来者不拒中,李福生渐渐感觉拿钱拿麻木了,成为了一个什么苍蝇都来叮的“蛋”。
是什么让贪官毫不畏惧,感觉不到一点腐败的风险,胃口越来越大,进而“拿钱拿麻木了”,甚至出现“蘸着口水数钱成为最爱”的现象?笔者以为,是腐败的风险过小,成本过低,使得腐败分子毫不顾忌,象飞蛾扑火那样“前腐后继”。
战国时期楚国有一条河产金砂,官府发出告示,严禁私自下河采砂,违者当街分尸示众。然而,仍有很多偷采者。有人问被捕者:“如果把天下给你,可是要把你处死,你干吗?”偷采者回答道:“最傻的人也不会干。”又问:“金砂比起天下差得太远了,你为何还要冒分尸的危险偷采呢?”回答道:“因为采砂不一定被捉啊。”腐败分子之所以敢于搞腐败,就是存在“不一定被捉”的心理,导致到后来“拿钱拿麻木了”。
与搞腐败“获利”颇丰相对应的,是“风险”太低。所谓“风险太低”,是指贪官真正失足的不够多,难以形成足够的威慑力。贪污腐化的前景并不都是一条死路。一个贪官“进去了”,他人尤其是其“同类”往往会认为他们要么缺少过硬的“靠山”,方方面面的关系没有摆平;要么是他的运气太差,手段不够高明,才至于翻船落水,折戟沉沙。如果施以如新加坡那样“对国家公务员贪污、受贿50美元以上,无论何人,革职查办,并终身不得再就业”的“重典”,这些腐败分子还能如此猖獗吗?
不可否认,当前由于我国正处在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时期,一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还不完善,使一些腐败分子有可乘之机。因此,建立完备的“防护体系”和“报警系统”,使腐败分子无处伸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使腐败分子不敢伸手;建立广泛而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使腐败分子不能伸手,真正提高腐败的风险和成本,才是杜绝贪官“拿钱拿麻木了”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