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余丰慧
黑龙江兰西县一位买了假种子的农民服毒自尽了。此后,该县上百户买了假种子的农民,开始了长达10个月的上访。这起特大坑农害农案惊动了中央,温家宝总理做出批示:严肃执法,加大惩处力度……。在总理批示的震慑下,两名被告一审被判重刑。两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因为两名制假售假者有深厚的背景和关系,一年过去了,二审法院迟迟不进行判决。该案久拖不决,进一步助长了当地的制假售假行为,致使假种子销售横行,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2004年8月23日新华网转华商晨报)
对此,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农民的利益难以保护?为什么农民受到侵害难以公断?为什么总理批示都未能讨回公道?这起事件再次告诉我们,保护农民权益必须采取非常措施,否则,就是空话。试想,连总理批示过的事情都不能落实,都不能为受害的农民讨回公道,可见一般性的措施根本不起作用。
在这起事件中,一些司法人员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记者在对绥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刑二庭副庭长、假种子案审判长宋长春进行暗访时问道:绥化市法院的墙上贴有“执法执纪十项承诺”,第10条是对涉农案件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另外,这起假种子案是温家宝总理亲自过问的案件,法院为什么没有做到“四快”?审判长宋长春带着嘲笑的口气说:“总理批示的事早已经过去了,墙上贴的承诺是给人看的,不能当真。”审判长的话,暴露了一些法院、执法人员漠视公民合法权益,漠视法律尊严的恶劣态度,说明一些司法部门存在着严重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失职渎职问题。
犯罪分子得不到惩罚,农民的公道不能讨回,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当地许多假种子制造、销售者错误地认为,总理批示的案件都解决不了,我们还怕什么?目前,当地和附近地区制假售假行为有恃无恐,十分嚣张。许多购买了假种子、受到伤害的农民,原想去法院起诉,但听说了兰西县假种子案件后,大都放弃起诉的念头了。一位农民说:“官司打上两年,我就更吃不上饭了,还是自认倒霉吧。”
笔者认为,之所以发生连总理批示都未能讨回公道的事情,根源在于当地的一些主要领导,或没有抓,或抓得不紧,或纵容包庇、养虎为患。黑龙江省鸡西市拖欠农民工工资,总理三次批示,都不能解决的事情余音未了,又传来这起事件。这是领导落实查处不力、作风虚假的有力佐证。
解决好类似问题,必须严厉整顿司法队伍,切实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更重要的是,要着手改革司法体制,创建执法监督机制,坚决严惩充当黑社会或者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伞的司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