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荆克
亚洲杯的“上帝之手”余烟未尽,“奥林匹克回到故乡”的雅典奥运会又上演了令人不齿的一幕,中国花剑男子团体因裁判的明显误判而无缘金牌,与光荣和梦想失之交臂。意大利队的“赖皮”已经使我们对某些队员的行为感到可笑了,裁判一边倒的8次误判又让我们看到了奥运赛场的荒唐。而在2000年,中国花剑男子团体在与法国的决赛中,因为裁判的明显误判而以一分之差与冠军擦肩而过,饮恨悉尼。历史惊人的相似,又离奇地上演。
看着中国击剑男儿的无奈和失落,我在想,是谁在跟开幕式上庄严的宣誓开玩笑?在亿万双眼睛的众目睽睽之下,在明知道一定会遭受曝光和谴责的情况下何以一而再、再而三地有恃无恐?任何人都可以认为,这并非是判决能力不够的鱼目混珠。失去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有何资格执掌裁判权柄?是什么助长了黒心裁判的嚣张?
是制度?时常免不了看到不公,但没看到这样明目张胆的不公;看到失误,没看到这样明目张胆的“失误”。如此硬伤、如此恶劣行为,是不是因为没有有效的监督制约、调节仲裁和处罚惩戒机制?不能说没有,但无力是肯定的,尤其是处罚惩戒机制,未免也太轻描淡写了,该裁判仅以国际裁判停赛2年、逐出奥运会了事。另一方面,竞赛结果却被明确告知无法更改,而就在本届奥运会,裁判对美国2块游泳金牌裁定为无效后却在半小时后由美国上诉成功,失而复得,在跳马比赛中亦是如此。是标准不同?还是看人下菜?
而且,能眼睁睁地看着裁判一误再误、一错再错地判下去而没有制止和替代措施,本身就是制度的先天不足,争议之后处理的混乱尺度和多重标准更是制度的缺陷。从裁判、兴奋剂等竞技体育的硬伤不难看出,如果缺乏健全科学统一的相关制度,那么,体育竞赛包括奥运将因此而失色。
是观念?这位匈牙利裁判是对中国怀有恶感?还是中国人仁至义尽、虚怀若谷的君子风范,让人有意心生“偏见”?如果把中国的文明当成“软弱可歁”,这就无疑是对奥运精神的羞辱,对是神圣的亵渎,更是现代社会一种赤裸裸的公然劫掠。
是利益?因为有利益所在?有什么拿不到台面的猫腻?或者,是某种交易?我们现在还无从得知,但总免不了私下猜测,为何没有奥运机构着手调查?媒体报道说,有人找过他,还有金钱交易的传闻,但不可否认,这种行为对奥运是一种亵渎,逐出奥运、停裁2年何其轻,取消裁判资格,公开忏悔和公开道歉也未见严重,毕竟,这是奥运比赛,远非一般比赛。
面对着黑心裁判的弄权,我们有理由说,奥运本身是好的,是他们让奥运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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