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上海市宣布将立法实施最彻底的“村官直选”,还有些村落,延伸了民主监督权,对上任后的村领导群众不满意,村民们还行使了“罢免权”。
今年7月12日,《人民日报》全文刊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配发社论《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的重大举措》。>>>
许多地方的选举范围已不再局限于村长了。江苏宿豫县、徐州、常州市,还有四川、浙江、湖北等地,县(市)长选举,改为公开报名公开推选,经过民主推荐、驻点调研、演讲答辩和民意测验、组织考察等,最终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选提交县(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和人代会选举。北京、河南等一些地方厅一级干部的选拔也加入了许多民主选择的元素。近日四川省委组织部甚至作出决议,今后全省各级干部选拔,将把提名权交给群众。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干部,以及民主推荐中没有得到多数群众公认的干部,一律不得提名为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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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不和谐的声音,部分地区的选举出现了偏差。汝阳县小店镇小店村的部分村民,10元钱“卖掉”民主权利 ,使一个有经济问题、且受到党纪处分的人当选“村长”。>>>>
另一方面,部分地区的领导质疑农民素质,使选举村主任过程矛盾突出,不少地方目前仍处于僵持状态。4月21日下午辽宁省兴城市高家岭乡汤上村村委会主任竞选。第一次选举,投给李晓龙的票,一票没有给唱;第二次选,也没有结果;第三次选举,李晓龙在被乡里取消候选人资格的情况下,一人得到465票,其他人共得到464票。当场,李晓龙被公安部门带走,以扰乱公共秩序,被判行政拘留15天。>>>>
北京通州台湖镇高古村村官选举陷入僵局,村民日夜值班,守护选票。>>>>
正反双方主要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