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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说:“据我所知,今年不只法学院,北大还有几个学院都没有录取笔试成绩第一的学生。北大目前正通过两种途径选拔更优秀的研究生:一是扩大重点大学的保送生名额,二是将学生笔试成绩在录取中的权重降低为40%。”
许智宏说,小学、初中、高中都是以考试成绩作为对学生评价的主要标准,对一个大学本科毕业生是否具有科研潜力仍以考试成绩为主要评价恐怕是不适当的。我觉得目前从研究生录取来看,我们更应该注重的是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因此只能反映学生知识层面能力的笔试对研究生选拔的重要性已变得越来越小。相反,学生在面试时所体现出的个人能力和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相对变得越来越重要。
许智宏说:“在不少发达国家中,大学的研究生不需要参加笔试,而是由教授直接写信推荐,之后由所报考学校的教授面试后决定是否录取。但目前对我们而言,笔试仍是一种相对公平的竞争方式。总有一天笔试成绩会在研究生选拔中被淡化,现在要取消它还不是时候。”
钟秉林说,研究生的培养规律与本科生不同,导师在培养过程中起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在选拔研究生时,除进行必要的知识考核外,要充分尊重导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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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和选人的大权都交到教授的手中,如何保证不徇私情呢?北大朱苏力“破格”录取的恰恰是自己的女学生,手中留“情”的可能完全是有的,那么如何避免这种可能呢?
中国的绝大多数大学与国有企业一样,也存在“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无论是教授还是学校管理者,其实都是在为政府或者说“全民”打工,都属“代管”的性质,指望他们为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学术声誉着想,实在是奢望——国企的现状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尽管教授们也要讲求职业道德和学术声誉,但“良知”是靠不住的,当金钱或美色的诱惑过于强大时,道德常常会靠边儿站。
欧美的发达国家则完全不同。美国的绝大多数大学和几乎所有的名牌大学都是私立的。就像是公司一样,私立大学里有董事会、监事会等类似的机构。也就是说,这些大学的所有者是实实在在的,其监督也是“贴身紧逼”的。另外,西方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和生活费主要由导师负责。导师必须掏出自己的科研经费来培养学生。如果一个导师招来的学生都是水平不高的“关系户”,可能自砸饭碗。我国现行的研究生培养,主要还是由国家“买单”,和导师个人利益没什么关系。
所有制性质不同,政策当然也就不能照搬。中国的研究生招生规定必须先通过笔试,就是想通过一个比较刚性的门槛,保证招生一定程度的公正性。尽管通过笔试的并不一定是综合素质最好的学生,但这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