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吴应海
1994年,广东省翁源县政府在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自作业主承担了省道S341线官渡至龙仙段的改造任务。在改造过程中,不少公路建筑企业和个体老板带资或垫资参与建设,使该路段的改造任务得以基本完成。但翁源县政府却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欠农民工工资400多万元。迫不得已,工程承包商把翁源县政府告上法庭,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翁源县政府败诉还钱,并欲强制执行。可至今己近4个月,胜诉的普通百姓仍未能拿到欠款。(《现代快报》7月29日报道)
为什么法院的判决执行不下去?原来,翁源县副县长童志跃在县政府败诉后四处活动,希望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延期执行该案,从而导致该案不能依法执行。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样的道理妇孺皆知。如果县财政有钱,就应该把钱还给人家,毕竟拖了快10年了;如果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有多少先还多少,剩下的再想办法,或卖掉屁股下的“座骑”,或严禁公款吃喝,总之一句话,要想方设法还钱。作为一个堂堂的副县长,怎能求法院延期执行,赖着不还呢?这样的官员还有怜民之意吗?这样的政府还有诚信可言吗?
童志跃的所作所为令人匪夷所思。然而,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已经生效的判决,为什么在一个副县长的说情面前败北?我们有理由要问,童副县长的面子咋就这么大?是他身上及其背后的权势在与法院的判决叫板?还是这幕后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肮脏交易?在韶关市人大和新闻媒体的双重监督下,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已做出了翁源县政府败诉、准备强制执行的情况下,置法律的公正于不顾,又做出延期执行的决定,实在令人不解。
对于这件事,不知道翁源县政府的官员是不是在反思自己的行为,也不知道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到底在想些啥,那些没拿到工钱的民工们,眼睛里肯定噙满泪水,心里肯定充满失望。法官给他们的公正,可覆手之间变得无影无踪,他们能不愤怒吗?
对县官失去信心并不可怕,因为县官并不代表法律,人们还有法律可以依靠。但如果执法不公的现象屡屡上演,人们就有可能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失去信任,果真到了那一步,就十分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