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李成仁
“26日晚,长沙市区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一辆奔驰小轿车先后撞坏4辆机动车,撞伤7人。而驾驶奔驰车的肇事女司机,今年3月29日曾驾驶一辆宝马车连撞7人。”(《新京报》7月29日)
查看相关报道,笔者真是开了眼界,这开着奔驰车的马路女杀手,今年3月29日无证驾驶宝马车疯撞7人被刑事拘留后,很快就通过相关部门的考核,领取了驾驶执照。
对此,人们不仅要问,有关部门给这位司机发的是驾驶执照还是杀人执照?
面对这种情况,路人就要提心吊胆、小心翼翼了。谁知道什么时候厄运就要降临到我们头上,谁知道在城市的车流中,还有多少是怀揣“杀人执照”的主儿。毕竟我们还要融汇在城市里,融汇在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里。
我感到疑惑的是,对于一个曾经因无照驾驶连撞7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人,难道车管部门没有相关的资料备案?假如有的话,我们就更困惑了,对于这样有着肇事前科案底的人,又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取得驾驶执照?
看来,我们的车管部门要反思自己的工作,并且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发证的管理和控制。“车祸猛于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工作的重中之重,绝不能让驾驶执照成为杀人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