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方
一场声势浩大的清剿网络色情的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已经开展了近半个月。
这场来势威猛的网络扫黄风暴的确震慑了不少色情网站和通过网络贩黄的不法分子:截至7月21日,北京公安机关已接到关于色情网站的有效举报238件,警方据此查封了67家色情网站,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3人(《北京晚报》7月23日);宁波市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影片案,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人民币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00元;广东公安机关关闭了省内目前已发现的所有色情网站,截至7月22日,该省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新华社7月24日)。
“向网络红灯区开炮”战役确实成绩喜人。在这场网络扫黄的全民运动中,关闭封堵色情网站、抓捕源头贩黄者固然是运动的主要内容,但如果仅仅盯梢这一环节,我们就能打赢这场网络扫黄战争吗?
与传统贩黄犯罪行为不同,“网络贩黄”必须有技术支撑,比如租借服务器、接入电信运营商、有金融机构的账号支持等等。没有这些环节的扶持,网络色情是无法广为传播的。互联网的这些特性,决定了“网络扫黄”运动中不能仅仅盯着源头的“贩黄者”,它传播的每一个环节,都应该是有关部门紧紧盯梢的对象。
网络色情泛滥的重要原因是因为有暴利的刺激和经济利益的驱动。所有的黄色网站几乎都是收费的,无论是所谓的交友俱乐部还是在线“性交流”社区或QQ,都是通过手机或特制的收费卡来买点“结算”。据悉,即便是一个小型的黄色网站,一个月的收入也能达到数十万元。而在色情网站高额利润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串利益链条。
由于黄色网站不可能合法登记,它要开展经营就必须租借服务器,所以,服务器提供者是要参与利润分成的。令人吃惊的是,一些电信运营商和金融机构为了自己的业务发展,不仅对淫秽色情内容装聋作哑,反而为色情网站提供结算的方便。在这个过程中,色情网站、电信运营商、提供空间的服务商、金融机构已经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之间配合默契,按比例分成,这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更有论者怀疑,正是由于电信部门的官方背景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网络扫黄的打击力度。
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那谁也别想逃脱道义上的谴责与法律上的惩处。遗憾的是,从新闻披露的情况来了解“网络扫黄”的战绩,我们只看到了对贩黄者的惩处,却看不到对处于其他环节上贩黄“帮凶”的查处。
7月25日新华社的消息称,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要从严查处从事色情网站犯罪活动的“保护伞”,并会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制定相关司法解释。“两高”这样的表态是否能够带动有关部门同时加大对色情网络“帮凶”的查处呢?当“黄网”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帮凶”全部能够得到有效查处的时候,才是“网络扫黄”真正胜利的时刻。也惟如此,网络防范长效监管机制才有可能成熟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