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吴应海
最近,湖北省枝江市国税局出台了《中层干部引咎辞职实施办法》。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中层干部出现“工作作风不检点”等12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都要引咎辞职,“婚外恋”就在其中。(《现代快报》7月23日)
对于此举,有人不以为然。认为在现在这个年代,还把生活问题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依据,太苛刻了。枝江市委组织部干部科一位科长明确表示,市委组织部不会这样考核所管的干部。
众所周知,“婚外恋”是合法婚姻之外的孽情,不仅有悖于社会公道,还会伤及家庭幸福,影响社会的安定。就是一般人搞“婚外恋”,也会为人所不耻,何况堂堂的国家干部呢?更为严重的是,官员搞“婚外恋”,极有可能催生腐败。从查明的腐败案看,基本上都与“婚外恋”有关。贪官为了“红粉知己”,或批发官帽,或索收贿赂,或狂捞国家财产,不惜一切手段敛财。“婚外恋”的最终恶果,使国家蒙受重大损失,家庭遭受到重创,个人前程活活葬送,真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
更让人担忧的是,现在有些干部,明打着“婚外恋”的大旗,暗地里却在“养二奶”。“婚外恋”的危害已够可怕的了,而“养二奶”的危害更甚,更为党纪国法所不容。目前,“婚外恋”与“养二奶”很难区分,使相关政策形同虚设,某些道德败坏者正是利用了这个可乘之机,想方设法寻欢作乐,以至越陷越深,东窗事发,锒铛入狱。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对其生活作风高标准严要求,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民心所向。“婚外恋”已突破道德底线,危害多多,以此作为考核干部的标准并无不妥。对搞“婚外恋”、“养二奶”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更是理所当然。
也许有人认为,拿道德问题决定工作问题有“侵权”的嫌疑。我看并非如此,搞“婚外恋”,道德就有问题,就不适宜做干部,但并没有剥夺工作的权利,何谈“侵权”?也许还有人会认为封杀干部“婚外恋”,会侵犯家庭不幸福干部的“恋爱权”。这种想法也差矣,家庭不和,情感难以维持,应该依法离婚。不离婚,与第三者的“恋爱权”从何而来?离了婚,当然不会有人干涉你谈恋爱了。
群众的愿望应该是政府工作的方向。在得知对干部的生活作风进行考核引起争议后,枝江市委宣传部做了一个随机问卷调查,结果93%的被调查对象赞成国税局这一做法。这么高的支持率,就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婚外恋”应该成为干部的“禁区”。